文档介绍: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研究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诠塞握童旦期生垒月至诠室筌避旦期;:学级:密号:馤鰎觥觥觥瘛觥觥觥觥鰎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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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芳日期:谯棠辏拢湖南大学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日期:如石年/月/日日期:玴年厶月日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作者签名: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湖南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本学位论文属于⒈C芸冢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编本学位论文。⒉槐C芡拧朐谝陨舷嘤Ψ娇蚰诖颉导师签名:
摘要诉讼的开始并不是证人与非证人的分水岭,侦查人员就其在侦查工作中亲身经历过的事实为法庭提供证言,符合证人资格的要求。只是因其职务行为的特殊性,而与普通证人作证有所区别: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体现公务性、程式性和事后性,其作证目的具有追诉犯罪的倾向,作证内容侧重于对程序性事实的证明。同时,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有其重要的实体功能、程序功能和社会功能。通过考察域外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相关法律规定,探求其产生的社会和法律条件可知,个人本位的社会文化、警检关系的潜在影响、证据规则的制度约束是促使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产生的重要因素。然而,在我国,侦查人员不出庭作证,成为司法实践中的常态。究其原因在于:国家本位和官本位的社会文化根源,流水作业式的线形诉讼模式,证据理论分歧与证据规则不完善。就当前我国的现实需求而言,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必不可少。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保障人权、程序正义等意识得以提高,刑事诉讼理论的研究不断深入,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正努力实现立法转向,现有法律缺陷完全可以弥补,庭审改革也逐步推进,个别地区个别案件的审理还对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进行了有益的实践,这些都为建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提供了可行性条件。考虑我国实际情况,从而提出完善我国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建议:首先,更新观念、转变思维,理顺侦、诉、审三方关系:其次,完善现有法律和相关证据规则;再次,建立相关配套保障机制;最后,明确其具体操作程序,使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关键词:程序;法庭审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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