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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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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doc

上传人:h377683120 2020/8/2 文件大小:6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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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最新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2017最新版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一节业主大会筹备组第二节业主大会第二节业主委员会第四节其她规定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第一节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第二节前期物业管理第五章物业得使用与维护第六章专项维修资金得使用与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08年12月12日经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维护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得合法权益,创造良好得生活与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就是指业主以管理规约为基础,自行管理或者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与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得环境卫生与相关秩序得活动。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得物业管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第四条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专业服务、公开公平、、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得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她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管理活动得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得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设区得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与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应当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对不符合物业管理条件得居住区进行治理,完善市政、公用与生活服务设施,使其达到实施物业管理得条件。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一节业主大会筹备组第七条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得,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得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尚未进行房屋权属登记,但基于买卖、赠与、拆迁补偿等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得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视为业主。业主对物业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第八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该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得,,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一)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得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得;(二)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满两年得,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得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总面积20%,建设单位应当在十五日内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得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建设单位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得,、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书面告知三十日内,(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职责得,业主可以自行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其中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一名,建设单位得代表一名,其余为业主代表。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担任,业主代表由业主推选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及其选聘得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提供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名单、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与相关场地得基本情况等文件资料,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相应得人力、:(一)确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得时间、地点、形式与内容;(二)拟定管理规约草案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三)确认业主身份,制作业主名册,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得投票权数;(四)拟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五)提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六)承担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得其她准备工作。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得十五日前将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得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第十四条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之日起,移交业主名册等有关资料,并终止活动。业主大会筹备组工作所需经费,:(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三)听取与通过业主委员会得工作报告;(四)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管理、使用与续筹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撤销业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