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书项目名称:项目地点:施工单位:签约日期:泳池设备安装工程合同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经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项目泳池水处理设备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牌:(详见乙方报价清单)二、 合同内容:1、 设备(循环过滤设备、消毒加药设备、水下照明设备、电控设备、池身设备、清洁设备)供货。2、 设备安装调试。3、 设备管道及线路安装。三、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四、 合同含税大包干总价:合同总价:RMB: 元整(Y: 元),包括设备、安装调试费用、运输费、装卸费。五、 工程工期:1、工期:根据甲方要求而定。2、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如各类自然灾害、战争等)或甲方及土建工程原因引起的误工,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应相应顺延。六、 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乙方带料进场后七日内,甲方应按合同总值 30%(计Y 元)预付订金给乙方。2、 主设备到甲方工地经甲乙双方共同验货(点货)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50%(计Y 元)。3、 乙方完成管线及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再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17%(计Y 元)。4、 余款3%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七日内一次付清。5、 甲方在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不少于支付金额的正规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利拒付。七、 主设备供货期:1、 自签订合同后收到预付款后15天内,乙方将主设备运到甲方工地。2、 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各类自然灾害、战争等)造成的交通中断,乙方供货期应酌情予以相应顺延。3、交货地点: 。八、 主设备验收:1、 主设备到甲方工地三日内,乙方必须进行设备报验。2、甲方接到乙方报验申请三日内与乙方按合同附件的设备清单共同进行验货 (点货),对设备型号、数量及外观开箱检查。3、未经办理验货(点货)手续,甲方不得擅自拆机,否则由此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九、责任范围:(一) 甲方责任:1、 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备等款项。2、 协助乙方对设备进行验货,安装完毕后进行测试、验收、试运行。3、 提供安装前货物存放点。(二) 乙方责任:1、 设备及管道安装调试,但不包括任何土建及装饰工程。2、 竣工后提供专业培训及操作注意事项。3、 提供有利于该项目配套方面的意见。4、 乙方根据设备清单向甲方提供设备。5、 乙方提供的设备保修期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提供无偿技术服务,并承担往返路费及食宿费用,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人力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6、 乙方在甲方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十、违约责任:1、如甲方拖延工期或无故拖欠设备及安装款,则每拖延一日以应付款项的 3%。作为违约金给乙方,直至全部付清合同总额为止,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若乙方无故拖延交货期及安装调试工期,则每拖延一日以甲方已付款的 3%。作为违约金返还甲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 未经双方认可,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或更改合同。否则,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值的30%的违约金,并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4、 合同履行中,双方需更改合同时,应于设备到货前十天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