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标题审方操作规程编号PIVAS-SOP-01文件性质质量管理-操作规程制定人及制定日期颁发部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人及审核日期分发部门静脉药物配置中心批准人及批准日期修改日期2010年06月20日审方操作规程一、 目的制定审核用药医嘱操作规程,确保静脉用药安全、合理、有效。二、 适用范围参与审核工作的所有人员。三、 责任1、 组长总责制、操作者对执行该操作规程负责;2、 质量管理小组落实该操作规程的执行,检查执行情况;3、 审方人员严格按照该操作规程进行审核工作。四、 程序(一) 配置药品的退药开启电脑后,首先复核科室医嘱查看是否有配置药退药标签,核实后执行退药并打印退药标签,根据退药标签与对应的输液标签用扫描枪扫描核对并减帐,将已调剂好的药品放回药架上的药盒内,然后把退药标签保存备查;(二) 审核负责处方或用药医嘱审核的药师逐一审核患者静脉输液处方或医嘱,确认其正确性、合理性与完整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形式审查:处方或用药医嘱内容应当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病例书写基本规范》的有关规定,书写正确、完整、清晰,无遗漏信息。2、 分析鉴别临床诊断与所选用药品的相符性。3、 确认遴选药品品种、规格、给药途径、用法、用量的正确性与适宜性,防止重复给药。4、 确认静脉药物配伍的适宜性,分析药物的相容性与稳定性。5、 确认选用溶媒的适宜性。6、 确认静脉用药与包装材料的适宜性。7、 确认药物皮试结果和药物严重或者特殊不良反应等重要信息。8需与医师进一步核实的任何疑点或未确定的内容。(三) 对不合理用药医嘱或不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用药医嘱应当及时与处方医师沟通,请临床医生做相应的修改,审核药师可以向临床医师提出合理用药建议,但不得擅自更改用药医嘱;因病情确需超剂量等特殊用药时,在获得临床医生电话确认并将集体情况记录在超说明书里,请临床医生在确认签名,并以“领配”形式下送至科室自配。对错误用药医嘱又不同意修改的可拒绝调配,并报医务部和药学部门处置。标 题审方操作规程编 号PIVAS-SO—01文件性质质量管理一操作规程(四) 将通过审核的用药医嘱进行记帐并打印输液标签,按科室、批次、药品的种类、性质分类,放置相对应的批次筐,以便调配操作。若打印时发生错误可进行重打。(五) 输液标签内容除应当符合相关的规定外,还应当注明需要特别提示的下列事项:1按规定应当做过敏性试验或者某些特殊性质药品的输液标签,应当有明显标识;2、药师在摆药准备或者调配时需特别注意的事项及提示性注解, 如用药浓度换算、非整瓶(支)使用药品的实际用量等;3、 临床用药过程中需特别注意的事项,如特殊滴速、避光滴注、特殊用药监护等。(六) 对不合理用药医嘱应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开嘱医生、不合理现象、原因和建议,定期进行分类汇总、统计分析,将结果反馈给组长以便与病区协调处理。标题调剂操作规程编号PIVAS-SOP-02文件性质质量管理-操作规程制定人及制定日期颁发部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人及审核日期分发部门静脉药物配置中心批准人及批准日期修改日期2010年06月20日调剂操作规程一、 目的制定调剂操作规程,确保调剂的准确性。二、 适用范围参与调剂的所有工作人员。三、 责任1、 组长总责制、操作者对执行该操作规程负责;2、 质量管理小组落实该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