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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 fkh4608 2020/8/7 文件大小:3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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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海油服股人〔2003〕128号附件: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待岗员工管理暂行办法一、目的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建立适应公司管理需要的用人机制。依据国家、地方劳动法规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二、适用范围公司在册的企劳制员工。三、定义本暂行办法中的“待岗”是指因身体不适应岗位要求、员工本人原因申请离(换)岗、政策性减员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退出工作岗位进行治疗、休养或转岗培训、待上岗(内退人员和解除合同、终止合同条件出现而未办理手续的人员除外)。四、职责(一)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待岗员工的管理和待遇政策,指导、监督、检查相关政策的实施。(二)、监督、指导属地各单位待岗员工的管理。。(三)综合服务事业部负责待岗员工日常管理工作。(四)其他事业部负责提出本事业部政策性减员计划。负责本事业部所属员工的考核工作,提出拟退出本事业部转给综合服务事业部安排治疗、休养、转岗培训和待上岗员工的建议和考核结果。负责本事业部所使用的综合服务事业部低岗位员工的考核工作,向综合服务事业部退回经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五、管理程序(一)、非因工负伤、非职业病生病原因,被单位所在地的海洋石油职工医院或县级以上的医院诊断需离岗治疗、休养三个月以上员工;或因工负伤、非因工负伤、非职业病生病原因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需要安排转岗的员工。、精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偏大(超出岗位素质要求的年龄)需离开现岗位的员工。(1)因身体原因不能适应原岗位上工作要求,所在事业部无法安排其他岗位工作时,由事业部提出调动申请,经属地分公司审核并确认属地其他事业部暂时无合适岗位安排的员工,转综合服务事业部管理。(2)员工属地分公司办理员工调动手续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综合服务事业部属地分部负责接收和管理。(3)如员工身体康复,根据个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按照双向选择、竞聘上岗的原则参加相应岗位的上岗考核、竞聘,员工上新岗位后执行新岗位的工资待遇标准。(4)员工非职业病生病或非因工负伤,自离岗治疗、休养之日起,在规定医疗期内,享受规定医疗期的待遇。(二)政策性减员公司因市场变化、机构调整或队伍结构性调整等原因导致用人计划有较大变化而离开现岗位的员工。,由减员事业部提出人员调动申请,报属地分公司审核,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将被减岗位员工转综合服务事业部。,综合服务事业部属地分部负责接收和管理。减员事业部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并配合综合服务事业部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员工享受政策性减员待遇。并根据个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寻求新的工作岗位,重新上岗后执行新岗位的工资待遇标准。(三)考核不合格或员工本人原因申请离(换)(换)岗,且所在事业部无法给予调整岗位时,由事业部提出调动申请,经分公司审核后转综合服务事业部。,综合服务事业部属地分部负责接收和管理。,实行待岗。待岗期间,公司给予两次安排上岗或竞争上岗机会,两次机会均未能竞争上岗或待岗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在征求工会意见后,依法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