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9
文档名称:

中共遵义师范学院组织部文件.doc

格式:doc   大小:64KB   页数:9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中共遵义师范学院组织部文件.doc

上传人:iris028 2020/8/7 文件大小:64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中共遵义师范学院组织部文件.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共遵义师范学院组织部文件院组通﹝2015﹞号关于2015年高级人才津贴业绩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全校各单位:根据遵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2015年高级人才津贴年度业绩考核工作在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完成后进行,请各单位遵照《遵义师范学院高级人才津贴业绩考核办法》执行。并于2016年1月10日前将本单位高级人才填写的《遵义市高级人才津贴业绩考核登记表》报组织部(人事处)人才科(行政楼402)签收。附件1:《遵义师范学院高级人才津贴业绩考核办法》附件2:《遵义市高级人才定期业绩考核登记表》(此表用A4纸双面打印)(注:,均须参加考核;;“2016年1月5日”,背面被考核人意见处填写“同意考核组意见”,时间不填。院处意见时间填统一写“2016年1月8日”。)遵义师范学院组织部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遵义义师范学院组织部2015年12月28日印共印50份附件1:遵义师范学院高级人才津贴业绩考核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遵义市委、市政府市发〔2008〕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高级人才队伍的建设及管理,充分调动、发挥高级人才的专业特长,全面客观地评价高级人才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业绩,激励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遵义市高级人才津贴考核办法》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一、凡享受市政府高级人才津贴的各系列【即:教师系列、教辅系列(包含图书、实验、编辑、卫生、财会、工程等)、政工系列等】聘任在岗的正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都应进行每年一次的业绩考核。考核在年度考核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受党纪、政纪处分确定为“不定等次”的人员,不能参加当年度定期业绩考核。受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暂不能参加定期业绩考核,结案后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向所在单位申请参加定期业绩考核。二、定期业绩考核的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根据定期业绩考核结果,按年一次性发放高级人才津贴。高级人才津贴标准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高级人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级人才,。经政府人事部门核准,确定为“合格”等次的,按标准全额发放高级人才津贴;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按标准的二分之一发放高级人才津贴;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予发放高级人才津贴。高级人才津贴的发放,从受聘的次月起计算,其终止时间为落聘或辞聘的当月。凡未参加业绩考核的,不能享受人才津贴。三、学院高级人才津贴考核工作在遵义市人才资源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学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由组织部(人事处)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学院成立高级人才定期业绩考核评审小组,考核评审小组由有关领导和具有正(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对各单位[包括各系、部、处、馆、室、中心等]填报的高级人才年度业绩考核情况进行评审,然后报市人事局核准。四、高级人才定期业绩考核的工作程序。1、在年度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各单位【院(部)、处、馆、室、中心等】组织享受高级人才津贴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绩考核。业绩考核结果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