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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解释的原则.doc

上传人:小雄 2020/8/9 文件大小:7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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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保险合同解释的原则浅析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摘要】一般情况下,法律是保障合同双方公平的依据。由于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大量存在,保险合同中的疑义利益解释原则偏向被保险人,虽然新保险法中增加了通常理解的解释有利于保险人,但两者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较为混乱,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可能得不到保障。【关键词】保险合同信息不对称解释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的协议,保险合同的有效订立事实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双方商定了保险合同的条款,即保险合同已经成立;二是保险合同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即保险合同生效。保险合同一经有效订立,保险合同的双方发生纠纷时,就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来进行判断。一、为何保险合同解释要有利于被保险人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保险人逐渐拥有雄厚的资本和专业的技术团队,计算风险概率,经营业务的扩大使得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己转向保险人一方,特别是保险法中告知义务的广泛应用使保险人在保险交易中信息不对称的状况得到了改善,保险消费者在保险交易中明显处在了劣势地位。信息不对称有两种表现形式: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对于信息的优势方来说,保险公司的逆向选择主要表现在:保险人特别是保险代理人在签订保险合同前,对部分信息的隐匿,误导投保人导致逆向选择。保险公司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保险人利用投保方专业知识的匮乏,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采用种种理由对履行保险责任进行逃避。因此,法律制定上需要对弱势地位的一方提供保护,对保险合同的解释应倾斜保护接受合同条款的一方。二、保险合同解释的基本理论和原则保险合同解释的一般原则即保险合同解释与合同法解释公用的解释方法,分别有文义解释、目的解释、整体解释****惯解释等,这些解释原则的运用是保险合同正常运行的前提。此外,保险合同解释还有其特殊的解释原则。疑义利益原则是一个在保险合同的解释规则中世界各国普遍适用的原则,我国法也采用该原则。它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疑义利益原则并不是保险法创造的,它最早产生于普遍合同法。《合同法》第41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所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的规则,就是指在格式条款条款发生争议时,应以可能订约者的一般的、合理的理解对格式条款进行解释。具体来说:第一,对格式条款应作出平常的、通常的、通俗的、日常的、一般意义的解释。如果某个条款所涉及的术语或知识不能为某个可能订约的相对人所理解,则应依据可能订约者的平均的、合理的理解为基础进行解释。即使交易相对人对其中某些用语的理解,与条款制作人制订条款的理解有所不同,也应当以条款制作人的交易相对人的理解为标准进行解释。第二,此种所谓普通的、一般的理解应根据其适用的不同地域、不同职业团体的可能订约者来确定。格式条款适用于不同地域和团体时,各个地域和团体内的相对人对格式条款内容的理解是不同的,因此应以不同地域和团体的订约者的平均的、合理的理解为标准进行解释。如果格式条款中的某些知识或术语不能对个别订约者所理解,也应根据可能订约者的平均的、合理的理解为标准进行解释。三、如何保障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保险合同条款的”通常理解”的解释要更加具有可操作性,规范性通常理解,通俗地讲,就是以合乎正常人思维逻辑和认识水平的标准进行解释。法官在进行裁判时,应当避免以一个事后处理争议的裁判者的角度和逻辑为标准进行解释,而应当以一个普通中立第三者的思维逻辑和认识水平为标准进行评判,否则将很难恢复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客观事实。此处的”通常理解”可理解为”按保险合同的有关词句、有关条款、合同目的、交易****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合理使用疑义利益解释原则《保险法》第30条;仅将疑义利益解释原则的适用前提宽泛地界定为:”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至于此处的”被保险人”究竟是仅指谈判实力明显弱于保险人的个人被保险人,还是泛指包括谈判实力与保险人相当的被保险人在内的所有被保险人,则未予明确。笔者认为,由于疑义利益解释原则是为了适应合同格式化的趋势,以保护经济上的弱者利益为目的而发展起来的合同条款解释原则,因此在审判实践中,根据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交易实力的强弱决定疑义利益解释原则的适用与否,应当是该原则的内在要求。如果被保险人的交易实力与保险人相当,被保险人即不属于”经济上的弱者”,疑义利益解释原则即不应对其适用。我们应理解疑义利益解释原则不是唯一和排他的,是在多个规则中共同适用的,且其适用不具有优先性,是其他手段不能解决的最后的解释保障。对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和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引入更大程度的激励惩罚措施保险人的说明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