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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用工制度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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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用工制度规章制度.docx

上传人:2024678321 2020/8/9 文件大小:2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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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本公司为了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依据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公司与员工之间的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手册。第二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第三条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或分管人力资源的总监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第四条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到县级医院进行常规体检。第五条应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复印后退还):一、居民身份证;二、学历证明正本(复印后退还);三、职称证(有职称者);四、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五、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六、其他经指定应缴验的文件。七、体检报告单第六条本公司聘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一至六个月)。试用期满,试1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第七条人事安排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的工作部门、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委任、调迁、解聘等事项。第八条工作调动一、因公司业务的需要,员工应服从公司的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第九条出勤时间每日正常的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定时工作制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十条迟到、早退、旷工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15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二、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三、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日的,公司将劝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予以除名。四、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2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第十一条休假以及请假给假规定(详见《福利制度》)第十二条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5日左右,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第十三条每个员工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与法律赋予的权利。第十四条员工享有劳动安全与保护的权利。第十五条有按员工手册规定休息与休假的权利。第十六条有参加公司组织的民主管理权利。第十七条有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与评价的权利。第十八条有按公司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的权利。第十九条有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的权利。对于明显违反《员工手册》的指令,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反映的权力。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向计统督导部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的权利。第二十条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者有享受公司物质及精神奖励的权利。第二十一条员工职责一、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二、对公司指派的工作尽责;三、上班时间均应配戴工作牌;四、工作时间内应尽职责,除特殊情况经主管许可外,不得擅离职守;五、下班离开前,应先清理自己的办公场所或工作场所;3六、员工应对主管指派的任务尽力执行,并将工作执行情况呈报主管;七、员工因职务关系所获得的有关公司机密,必须尽义务保密;八、员工有下列事项之一变动时,应于事发后一星期内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报备:(一)员工的住址;(二)家庭状况(如婚姻、生育、家庭成员动态等);(三)女员工的妊娠、预产期;(四)通讯电话和紧急时间联系人。第二十二条员工与公司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不得再与他方另有劳动合同关系。第二十三条员工务必妥善地维护及保养其工作器具与设备。第二十四条员工仪表仪容管理详见行政管理标准。第二十五条基本原则一、公司倡导求是、创新、团结、有为的鑫泰精神。二、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和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三、因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六条经营活动一、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二、员工除本职业务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4(一)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二)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三)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第二十七条兼职一、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报酬的工作。二、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一)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二)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公司的商业竞争;(三)因兼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