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汇报一港北区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全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目标,精准施策,有力有序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和成效,现将港北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区根据国家扶贫攻坚的部署和自治区、贵港市的要求,制定了《港北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经过建档立卡精准识别,确定了我区“十三五”期间需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的贫困户为376户1655人,其中:建档立卡347户1525人,同步搬迁29户130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位于根竹镇根竹村,距中心城区6公里,建设用地公顷,总投资亿元,建设13幢6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首层用于商业,2-6层为住宅。二、 20xx年易地扶贫搬工作开展情况。(一)精心选址,落实用地。我区按照“搬得出,住得稳,可发展,能致富”的要求,几经筛选,最后选定依托城镇化建设、离产业园区较近、周边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的根竹镇根竹街北面,作为“老乡家园—港北区移民安置小区”项目建设用地。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公顷,完成上级下达用地任务100%,20xx年9月已申报用地审批等手续。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我区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不等不靠,并对项目建设提出“四个明确”要求,项目于20xx年8月28日开工建设,12月9日举行易地扶贫搬迁首批搬迁户选房仪式。(二)多措并举落实项目建设资金。20xx年我区多方筹措易地扶贫搬迁建设资金万元,其中中央资金万元,扶贫发展资金17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万元,本级财政配套20万元,本级财政拨款万元,本级财政借款万元,群众自筹资金万元;专项融资资金万元,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融资任务100%。(三)完成年度投资任务。20xx年,项目完成投资万元,完成自治区下达XX万元任务的%(四)按时完成住房建设任务。项目于20xx年开工建设安置住宅楼5幢,其中,重点推进户型为100平方米的1#和2#号两幢楼主体工程已于12月竣工,共建成安置住房70套,完成自治区下达56套建设任务的125%。(五)完成年度搬迁入住任务。20xx年12月9日,首批63户搬迁安置户交了自筹款、选房并签订购房合同,涉及人数314人,其中:建档立卡302人,同步搬迁12人。三、 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情况。(一)累计搬迁入住率。20xx年自治区下达搬迁安置任务总数56户,278人,其中建档立卡对象51户,253人;同步搬迁对象5户,25人。20xx年度已搬迁入住建档立卡人口累计数200人,年度计划完成建档立卡搬迁人口累计数253人,累计入住率80%。(二)搬迁精准率。20xx年港北区已搬迁入住建档立卡人口为200人,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录入192人,搬迁精准率为96%。(有2户9人放弃搬迁,在扶贫对象模块,易地扶贫搬迁标识端口未开放,无法删除;新调整的2户8人搬迁户信息无法在扶贫对象模块标识,不能添加为搬迁入住受益户)(三)人均住房建设面积。20xx年已搬迁入住安置住房总面积为4000平方米,年度已搬迁入住建档立卡人口数为200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0平方米。(四)住房建设资金补助率。20xx年安置住房建设各级政府补助资金总额为400万元,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安置住房建设(购房)总成本为580万元,住房建设资金补助率为69%。(五)搬迁对象后续脱贫措施落实情况。就我港北区易地扶贫搬户的家庭劳动力情况不同,除部分搬迁对象选择继续到广东打工增加收入,巩固脱贫成果外,我区发挥安置点离产业园区较近的优势,安排搬迁户中多余劳动力到园区打工,增加收入,巩固脱贫成果。(六)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监管。截至20xx年12月底该项目资金支出共计万元,包括:项目征地费;土地测绘、编制费、评估费、咨询费、设计费、补偿款等前期工作费用;工程进度款;项目业主管理费等。我区切实加大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支付到位。严格落实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确保项目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合规使用,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群众真正受益,实现廉洁搬迁、稳定脱贫。四、存在问题(一)我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需调整。自治区下达我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为1647人。其中建档立卡1508人,同步搬迁139人。经过精准识别和动态调整后,实际数为1655人,其中:建档立卡1525人,同步搬迁130人。比自治区下达任务数超出8人,超出部分人数未得到认定,将无法享受国家补贴,造成建设资金缺口。(二)我区于20xx年底提前完成220xx年的建设任务,请求市、自治区将安排我区的20xx年建设补助资金调整到今年使用。(三)港北区移民搬迁安置小区外配套设施(路网、通讯、供电、供水、排污管网)建设费用未列入投资计划,也没有落实资金,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