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1)5号《中铁上海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指挥部纪检监察组工作细则》要求,在建立项目党组织的同时,同步建立纪检监察组,由党组织书记或专职副书记兼任纪检监察组长,成员由党组织讨论推荐,报局或公司纪委批准。纪检监察组一般由3人组成。(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决议,维护党、政纪律和法规的严肃性,监督项目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2)保护职工的合法权利、权益,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并配合和协助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做好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查处工作。(3)制定项目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规章、制度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抓好党风建设及党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5)完成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和本项目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1)纪检监察组会议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果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2)会议由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为纪检监察组全体成员;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3)定期向项目党组织及上级纪检监察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遇到重要工作或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汇报。(4)凡需经本项目党组织及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审批的,应在批准或答复后实施。,党组织应在本项目或外协队伍中选聘党风监督员,人数一般为1~3人。(1)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2)关心企业发展,热心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有较强的正义感和责任感,敢于坚持原则。(3)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科学文化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有接触、了解或参与本项目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的有利条件。(1)对本项目监督对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企业规章制度和上级指示、决定情况进行监督。(2)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部署完成对本项目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基础工作的相关任务。(3)抵制和制止监督对象违反党风廉政规定及违法违纪的行为,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纪检监察机构报告。(4)对项目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提出设想和建议,在制度执行中发挥积极带头作用。(2011)9号《中铁上海工程局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结合项目实际制定项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员由本项目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决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中的重要问题。:(1)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制度、规定,确保政令畅通;(2)不个人擅自决定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和大额资金运用等,破坏民主集中制。(3)不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谎报成绩,私设小金库。(4)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活动。(5)不用公款到高消费娱乐场所消费和内部公关,大吃大喝,挥霍浪费。(6)不收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或用公款报销应属个人承担的各项费用。(7)不允许亲友在自己管辖范围内承包工程或从事损害企业利益的工作、事情。(8)不自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