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市经委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61号提案的答复沈蓉丹委员:您在市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太阳能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建议》(第361号提案)收悉。对您的提案,我委领导高度重视,专门组织相关处室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结合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宁波电业局的协办意见,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一、我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现状我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已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产业优势。2008年,全市有规模以上新能源企业57家,实现工业总产值152亿元,。拥有以宁波太阳能电源有限公司、宁波杉杉尤利卡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为代表在国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产品远销德国、西班牙等欧美各地。已初步形成了以单(多)晶硅材料、组件、系统集成的较为完善的产业链,产业发展处于省内先进行列。我市太阳能光伏以出口为主,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与先进省市相比有一定差距。虽然我市的太阳能行业起步较早(如宁波太阳能电源有限公司已有20多年建厂历史),但相比于江苏等先进省市,发展速度、规模等存在明显不足。同时,由于政策上、技术上、体制上、价格机制等多重因素的制约,我国的太阳能光伏产业是一个出口导向型的产业,由于前几年缺乏政策的强有力支持,太阳能光伏在国内的推广应用大大落后于国际上的推广力度。二、近年来各级政府在推进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市政府已将太阳能光伏等新能源产业作为我市重点发展的“5+5产业”之一,列入“两创”倍增计划。市及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在资源要素方面向优势企业倾斜。如:高新区在土地等资源配置、提高行政服务效率等方面支持宁波太阳能公司等企业发展,促使该企业近几年来实现跨越式发展,2008年产值达21亿元。市经委、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近年来不断加大对光伏产业的扶持力度,通过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带动全市优势科技资源和科研力量向光伏产业倾斜。市发改委和市经委在编制《宁波市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时,将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作为重要的内容,明确了我市光伏产业的空间布局和产业方向,对太阳能光伏照明、屋顶发电以及绿色建筑等做了具体规划。今年4月,市建委已组织宁波太阳能公司、宁波杉杉尤利卡等四家企业向国家建设部、国家财政部申报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国家专项,申请国家20元/Wp的补助。太阳能光伏产业已经成为推进我市经济转型、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但总体上看,扶持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缺乏系统性。三、对下一步促进我市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措施(一)开展调研,进一步摸清我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现状和问题,提出发展思路。我委将于下半年开展宁波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题调研,全面排摸我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及其相关产业发展的情况。(二)制订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太阳能光伏产业三年规划和“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积极组织实施一批太阳能光伏发电的示范工程。(三)出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