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收费标准————————————————————————————————作者:————————————————————————————————日期: 关于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案件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鉴于:为了公司、律所在2011年更好更快的发展,为了保障我们客户的稳步增长,现草拟对客户在行政诉讼中调整报价的征求意见稿,请各位领导提供宝贵意见。第一、针对经咨询形成诉讼案件的,按以下基础报价收费:1、国内案件:⑴北京市内知识产权案件,代理费1万——5万元;⑵国内其他地区知识产权案件,代理费3万——5万元;2、涉外案件:⑴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件,代理费1万——5万元;⑵涉其他国家的知识是产权案件,代理费3万——10万元;3、以上案件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住宿费、调查取证费、复印费、公证费等各类行政机关收取的官费等)均实报实销,不计入代理费;4、对每个案件应在基础报价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客户、案件等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后方可报出。第二、因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有着千差万别,应针对具体不同的客户及案件难易程度等不同因素,给出具体的收费标准。现提供以下几种方式应对不同案件的不同问题,可具体选择标准收费:1、按代理案件难易程度不同,在基础报价上进行适当的增减;2、按代理当事人诉讼主体地位,也适当调整基础报价;3、按照案件结果的成败不同,进行基础报价的调整;4、综合考虑以上1-3条的客观因素,进行整体报价,并可设置风险代理之收费方式。第三、现就案件的具体不同情况,分类阐述一审阶段收费情况及方式:A类案件:争议商标予以维持的案件(指裁决依据非常充分)⑴若代理商标的申请人,在诉讼阶段将以第三人身份出庭,此时胜诉率较高、难度较小、准备的工作相对较少,同时结合客户承受能力的不同作出在基础价格上较多增加或略微增加,建议2万-8万;⑵若代理相对方,在诉讼阶段将以原告身份出庭,此时胜诉率较低、难度较大、准备的工作相对较多,再结合客户承受能力的不同,作出在基础价格上的略微增加或维持基础价格,建议3万-5万;B类案件:争议商标予以维持的案件(指裁决依据存在争议或瑕疵)⑶若代理商标的申请人,在诉讼中对方会尽量寻找有力证据,所以面临的压力将会增大,准备的工作要更多更全面,结果的胜诉率难易把握,此时我们的代理费将在基础报价上大幅度增加,建议5万-8万;⑷若代理相对方作为原告参加诉讼,此时胜诉机会增大,但准备的工作增加也会更难,此时我们的代理费也可以在基础报价上大幅度增加,建议2万-8万;C类案件:争议商标予以撤销的案件(指裁决依据非常充分)⑸若代理商标的申请人,诉讼中面临的挑战加大、工作较难、耗费时间、改变结果较难,此时我们可根据客户承受能力不同作出在基础报价上略增加到较大增加,建议2万-8万;⑹若代理相对方,在诉讼中面临的危险较小、准备工作较易、维持胜诉的结果增大,此时我们的代理费可以根据客户的承受能力作出在基础价格上略增加到较大增加(客户承受能力较强我们强调结果,承受能力弱我们则考虑工作成本,争取不论什么情况保留、维系好客户),建议3万-5万;D类案件:争议商标予以撤销的案件(指在程序、实体方面均有瑕疵的)⑺若代理商标的申请人,在诉讼中存有较多的机会、需做工作也较多、难度也较大、改变结果的可能也较大,此时我们可以在基础报价上可大幅增加,建议5-10万;⑻若代理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