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五章室内空气污染的治理本章主要内容:介绍室内空气的治理技术绿色建材的使用通风控制方式净化控制(过滤技术、吸附方法等)根据目前国家已经颁布的各类法律法规,公民有在良好、适宜、健康室内环境中生活的权利。这是保障公民身体健康的首要条件,也是公民室内环境权内容的基本组成部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⒈室内宁静权,指公民有不受噪声、振动污染的权利。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内的允许噪声级昼间应小于或等于50dB,夜间应小于或等于40dB。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宜布置在背向噪声源的一侧。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厅)紧邻布置。凡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必须采取隔声、减振措施。近日,北京市甘家口34号楼居民状告北京威凯房地产公司水泵房噪声污染案件被法庭宣判,经过法庭调查和现场实际检测,法庭宣判,17户居民胜诉。⒉室内日照权,指公民有享受阳光照射不被阻挡的权利。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获得日照的窗地面积按1/7的规定取值。⒊室内通风权,指公民有享受周围环境良好通风条件的权利。卧室、起居室(厅)应有与室外空气直接流通的自然通风。单朝向住宅应采取通风措施。采用自然通风的房间,其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⑴卧室、起居室(厅)、明卫生间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20。⑵厨房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10,。⒋室内舒适温度权,住宅应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质量。采取冬季保温和夏季隔热、防热以及节约采暖和空调能耗的措施。室内温度冬天≥18℃,夏天≤27℃。⒌眺望权,指公民享有视线不被阻挡的权利。近日,青岛市15户居民依法向在自家楼前建筑的国泰公寓开发商讨要采光权,15户居民得到了相应的赔偿。⒍清洁水权,指公民享有饮用清洁、卫生的水的权利。⒎室内清洁空气权,指公民享有呼吸新鲜、清洁空气的权利。⑴居室内的氡浓度符合均值不超过100Bq/m3(Bq等于1每秒的活度,即1Bq=1s-1);⑵居室内使用的建筑材料中放射性比活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材料放射性要求;⑶;⑷居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碳卫生标准值≤%(2000mg/m3);⑸;⑹居室内易挥发有机物的总释放量(TVOC);⑺居室内空气中细菌含量4000CFU/㎡(CFU细菌群落总数);⑻居室内无石棉建筑制品;⑼居室内无超标电磁辐射污染;⑽居室不应有令人不快的气味第一节室内污染源的控制选择绿色建材、保持开窗通风、使用空气净化器、种植植物,都可以一定程度上治理室内污染问题。重要的是,一方面要减少室内污染源,另一方面需要治理室内污染源。减少室内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