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县司法局禁毒会议记录时间2015年1月16日地点局会议室主持徐文胜记录杨香梅内容县司法局2015年禁毒工作计划参加人员局班子成员、禁毒小组成员及志愿者2015年县司法局在县司法局、综治办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了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各级禁毒委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了禁毒人民战争,提高了县司法局民的防毒、拒毒的意识,打击了各种涉毒违法犯罪,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证。我们制定了2015年禁毒工作计划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禁毒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证为扎实有效地开展禁毒工作,县司法局成立禁毒领导小组,县司法局书记成为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和工作措施,层层签订禁种责任状,真正把禁毒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禁毒工作,确保2012年禁毒工作顺利开展。二、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禁毒拒毒意识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禁毒法律、法规和毒品危害的宣传,通过图片宣传资料和法制宣传课进行禁毒宣传,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学校宣传阵地向广大青少年进行毒品预防教育,要围绕“6·26”国际禁毒日开展一系列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禁毒拒毒意识。三、全力开展春铲秋禁工作,严历打击涉毒人员认真开展春秋铲毒和秋季禁种毒品原植物的工作,全面按照相关要求,明确责任,层层抓落实,要组织人员逐组逐户进行清查,确保春铲秋禁工作取得实效。同时,配合派出所要发挥禁毒主力军作用,加大打击力度,严历打击涉毒人员的犯罪活动,努力净化社会环境。四、认真开展对接帮扶“无毒社区”创建活动要强化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控制源头,减少危害。积极开展对接帮扶复兴镇创建活动,力争实现“无毒社区”工作目标。县司法局禁毒会议记录时间2015年4月15日地点县司法局会议室主持徐文胜记录刘苗内容禁毒宣传工作的内容参加人员县司法局成员、禁毒小组成员及志愿者徐文胜:在其他地区有部分村民存在侥幸心理,在自家的农田中套种罂粟, 罂粟是一种一年或两年生的草本植物,从其果实可以得到鸦片,属于毒品原植物。没有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任何人不得种植。对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禁毒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铲除。局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铲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禁毒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还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县司法局禁毒会议记录时间2015年6月16日地点县司法局会议室主持徐文胜记录刘苗内容关于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参加人员县司法局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