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屮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2001年6月6||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总理朱倂基二OO—年六月十三日第一章总贝*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日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木条例。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坏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木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房屋拆迁管理丁作的顺利进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第二章拆迁管理第六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第七条巾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一)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对申请爭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第八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屮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第九条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鬧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第十条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第十一条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迁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被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转让拆迁业务。,不得进行下列活动:(-)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二) 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三) 租赁房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爭项,书血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于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皿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