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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 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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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文件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教职成(2016)75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一批项目学校验收结果的通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意见》(闽教职成〔2013〕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一批项目学校验收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成(2016〕35号)等文件精神,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组织专家验收,并履行公示程序,现将“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一批项目学校验收结果予以公布。一、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要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统筹规划,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和专业结构,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突出办学特色,提高办学质量,增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与水平。二、 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要持续加强建设、深化改革,提炼项目建设成果和经验,开展薄弱校帮扶,推动优质资源跨校共享,带动本区域职业教育水平的提升。三、 暂缓通过的项目学校要认真对照项目建设方案、任务书和本次验收专家组反馈的意见,开展整改工作。根据项目管理和验收办法,暂缓通过的项目学校可以重新提出验收申请,原则上重新验收时间与第二批项目学校终期验收同期进行。附件: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一批项目学校验收结果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10月23日附件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一批项目学校验收结果项目学校名称验收结果福建第二轻工业学校通过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通过晋江华侨职业中专学校通过晋江晋兴职业中专学校通过尤溪职业中专学校通过惠安开成职业中专学校暂缓通过(主动公开)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2016年10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