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闽教科规〔2009〕9号关于开展福建省首届优秀校级课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进修院校、中小学校、厅直属各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以校为本”教科研制度建设精神,我省各地纷纷开展了校级课题研究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为繁荣我省教育科研工作,充分发挥校级课题在基层教育科研工作中的示范作用,有必要进一步规范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经研究,福建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今年开始,每两年举办一届福建省优秀校级课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 评奖范围及条件1、 范围与时限自2000年1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已完成或结题的,且未参加过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成果评奖的普通教育阶段(含幼儿园)校级以上立项课题,均可参加评选。2、 参评对象原则上应为集体课题。申报的课题须经学校认可盖章,并报所辖县级教科研管理部门或进修院校审核盖章后方可申报。3、 评审费用每项申报课题需缴纳专家评审费,具体另行通知。申报材料凡申报项目,均应提供下列材料(一式四份),并装订成集:1、 首届福建省优秀校级课题评选申请书(装订在材料首页);2、 基础性资料,包括课题论证申报表、立项通知书、课题总体规划及各阶段实施计划等。3、 过程性材料,包括研究活动记录、文献检索目录、学、研究课教案、问卷调查等原始资料及各类相关材料。4、总结性材料,包括结题报告、专题总结、相关论文;成果获奖或发表情况一览表及物化成果(以打印照片形式呈送)。三、评奖标准按参评课题成果总数的10%、20%、30%设一、二、三等奖。1、 各校将材料报送县(市)教育科研主管部门,经初步筛选后汇总报送至我办并通知课题组。进入初选的校级课题将评审费直接汇至我办,由我办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每校最多限报二项,每县、市最多限报十项(其中各级学校保持适当比例)。2、 我办将对获奖校级教育科研课题颁发证书,获奖名单将抄送各地教育科研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备案,并在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予以公布。3、 各地上报申奖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4月30日,以寄发邮戳为准,过时不再受理。五、 联系方式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17号省电教大厦14层350003联系人:陈征、杨清联系电话:0591-87843519 87834693E-mail:1jjyghb@汇款方式1•银行转账:户名: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开户行:福州市商业银行五四支行账号100000383610010001;2•邮局汇款,汇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17号福建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收款人:林秀华。转账及汇款均请注明汇款人姓名、单位及课题名称。1・《福建省首届优秀校级课题评选申请书》2・《福建省首届优秀校级课题研究成果统计表》(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