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区县商场整改方案整改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区市政公司和一方天商场改革试点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目标任务按照省市有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 深化产权制度改革, 加快资产重组兼并, 年底完成区市政公司、一方天商场改革试点, 并妥善处置企业资产, 安置企业职工, 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二、改革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规范操作企业资产评估、产权界定、职工安置及经济补偿等改革环节,维护国家、企业及职工的合法权益。 2 、坚持国家、集体、职工和债权人利益相结合原则,妥善处置企业债权债务。 3、坚持改革、发展和稳定相统一原则, 充分考虑企业、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 确保企业改制到位,职工安置到位。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 12月5 日前)。召开改革企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 讨论企业改制工作初步方案。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向企业职工宣传有关企业改制工作的方针政策, 使职工充分了解改制工作的必然性和紧迫性。协助企业制定改革计划和改制申请, 向区改革办提交改革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概况, 资产、负债、人员构成, 产权关系, 改制模式及改制意向等。经区改革办审查,下达同意企业改革通知。 2 、调查摸底( 12月 20 日前) 。企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成立企业改革工作组,进驻企业着手清产核资工作。委托审计机构对改革企业经营状况及资产情况进行综合审计并得出结论性审计报告, 其中资产情况审计报告报区国资部门进行确认。区国资部门对改革企业资产进行核准并完成备案和验证确认工作。同时, 企业主管部门要协助企业完成企业改革成本测算。 3 、制定方案( 12月 28 日前) 。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国资、劳动等相关单位,协助企业制定《企业改革方案》和《职工分流安置方案》,《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经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 并提交企业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报区改革办初审。《企业改革方案》和《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经区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报区政府批准后, 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批复办理相关手续。 4 、组织实施( 12月 30 日前) 。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区政府批复,协助企业开展企业安置职工工作, 支付有关费用和职工的补偿金, 与职工签订相应的安置协议, 并办理债权处置、债务处理、产权交易等有关手续。 5 、验收总结(年 1月5 日前) 。企业主管部门向区改革办报送改革总结,由区改革办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四、职工安置职工安置及相关费用,参照《省省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改制费用测算办法》文件精神(财企[]136 号)执行。 1、职工身份及工作年限的确定。企业在册职工( 含国家干部、固定工、合同制工和集体工)经劳动人事部门认定后均为身份置换对象。“挂编”人员不给予经济补偿金。 2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费用。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 1 个月的工资, 不满 1 年的按 1 年计算。补偿标准按市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700 — 1130 元计算。 3、内退人员退养期间发生的生活费。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 5年(含5年) 的职工或者连续工龄男满 30年、女满 25 年的职工, 应办理离岗退养手续, 一次性发给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的基本生活费; 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 5 年以上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