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作意向书合同编号: 合作意向书甲方的基本信息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乙方的基本信息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设立公司生产经营项目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初步意向:第一条合作背景鉴于甲方多年来在 行业中取得一定业绩,并拥有良好的社会资源;乙方拥有自主研发的 专利技术。现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同意共同出资合作设立一家公司(以下称“新公司”),以在该领域创造良好的经营效益。第二条公司设立的基本原则1、新公司的名称为: (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名称为准)。2、新公司的注册地址为: 。3、新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大写: ),甲、乙双方的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为:(1)甲方以货币出资 元人民币(大写: ),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 %;(2)乙方以其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 项专利技术的专利权出资,暂定作价 元人民币(大写: ),占新公司注册资本 。自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乙方作为出资的技术进行评估,如评估价值低于双方协商作价金额的,乙方应以现金出资补足差额。(注:根据公司注册地工商局的规定,股东以技术成果出资评估价值超过一定数额,需要在评估报告中附上有关专家签署的参考意见或者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或相关科研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的,乙方应当按照工商局要求提供相关文件。)4、新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 名,其中甲方推荐名董事候选人、乙方委派 名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长由(甲/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5、 新公司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经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由(甲/乙)方推荐的人员担任,财务负责人由(甲/乙)方委派。6新公司的经营期限为 年,经营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具体经营情况决定是否延长。7、双方同意,新公司解散时,公司依法可分配的剩余财产中,除乙方作为出资的专利技术归乙方所有外,其余财产归甲方所有。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增值资产由双方按出资比例分配。第三条关于技术出资的约定1、 乙方保证对其作为出资的技术合法拥有出资入股的权利,并在签订本意向书时向甲方提交专利证书及其他专利资料;如使用该技术实施生产或销售导致对第三人侵权的,由乙方对侵权后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 乙方保证,在签署本意向书之前未将其作为出资的技术转让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新公司对该项技术的财产权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3、 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办理出资技术的权利转移,并向专利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和公告手续。4、新公司设立后,乙方负责对公司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有关的技术诀窍。第四条新公司成立费用承担1、新公司筹备期间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甲/乙/双)方垫付(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设立公司政府部门收取的费用、新公司办公场地租赁费用等),新公司设立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