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2011年03月17日20:36来源:中国新闻网Q参与互动(0) 【字体:f大J小】合同编号:商品房预售合同出卖人: 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二O一一年三月修订索引说明第一章合同当事人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第四章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交接手续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八章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十章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说明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订。各地在有关房地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2、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商品房预售。3、 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4、 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5、 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6、 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详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签订公平合理的补充协议,也可以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7、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V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 X,以示删除。8、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9、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一章合同当事人出卖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为多个时,各地在示范文本中可以增加以上买受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