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在职分红股(虚拟股份)协议书甲方:广东****有限公司乙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甲方持有的广东****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在一定期限内让渡其部分的在职分红股(虚拟股份)给乙方,即赠予、持有、享受分红、在职分红股调整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承诺赠予给乙方的在职分红股(又称为虚拟股份),是指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让渡其部分在职分红股给乙方。 只要在达到在职分红股赠予或分红条件时,即广东****管理有限公司满足一定条件,且同时乙方工作达到预期时,乙方享有按约定比例分享广东****管理有限公司红利的权利。从本质上讲,分红股激励属于企业股东采用附加条件赠予的方式,在一定期限内让渡部分剩余索取权,而非完整意义上的股权。第二条乙方持有在职分红股(虚拟股份)人员享有的权利如下:1) 在职分红股:已经确定授予激励对象的虚拟股份产生的分红归个人所有;2) 表决权:无表决权;3) 转让权•无转让权和继承权,离开企业后白动丧失。第三条赠与及分红条件:由公司级绩效指标和部门考核指标是否均达标来确定,即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享受分红。公司须满足的条件:1) 公司要达到 ;2) 现金部分足够。第四条 乙方须满足的条件:在甲方任职。第五条每年分红总量和分红比例:由广东****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甲方获得分红后,再按乙方的在职分红股比例进行分红。第六条 甲方承诺只要达到在职分红股赠予或分红条件时,向乙方赠予在职分红股(虚拟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或额度进行分红,赠予在职分红股的标准为:1) 公司总经理级别,赠予在职分红股%;2) 公司副总经理级别,赠予在职分红股。第七条 乙方如遇升职或降职,双方协商一致后相应增加或减少在职分红股,以保持动态。第八条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