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德县建筑业优秀外向型企业评选办法为深鼓励和扶持我县建筑业企业向外开拓市场,特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一条广德县建筑行业优秀外向型企业每年评选一次。第二条评选范围。凡企业注册在我县境内,并取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质的施工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第三条评选条件。参加申报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 企业有完善的外向管理实施办法和措施,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开拓省或市外建筑市场的意识;2、 建筑业企业有二年以上外出承包工程经历,在外市拥有稳定的市场。获得过外市工程有关奖项或通报表彰的企业优先;3、 近年度(不超过二年)企业连续在外省、市完成营业收入:总承包企业年均达到5000万元以上,专业承包企业达到3000万元以上,劳务企业达3000万元以上;4、 企业驻外组织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市场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的;5、 未发生过拖欠劳务工人及相关人员工资行为的;6、 企业近两个年度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第四条申报要求。各申报企业的申请资料应按照以下顺序用A4纸整理成册,一式两份。1、 《广德县建筑业优秀外向型企业申报表》一式二份;2、 企业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外省、市市场开拓情况(含在外省、市市场分布、营业收入、人数及业务特色、典型业绩和所获得荣誉等);3、 外省、市工程项目部任命文件;4、 外省、市工程项目纳税证明5、 其他有关证明资料。各企业申报材料企业直接报送至县建筑业协会。第六条评审工作。广德县建筑业协会初审后报“广德县评优评审委员会”审核,结果报广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备案后公布。第七条宣传推荐。对入选“广德县建筑业外向型先进企业”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