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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2786321826 2016/4/4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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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页眉. .页脚农贸市场发展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完善全区农贸市场规划布局、规范农贸市场运营管理、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努力构建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安全放心、便民利民的农贸市场体系, 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发展目标采取“建设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的办法,在各街道、社区、居住小区基本实现区域全覆盖的 15 分钟便民服务圈,基本构筑起与区域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水平、居民生活质量相适应的便民农贸市场服务体系。 2014 年重点新建、改造农贸市场 10 处。建设要求(一)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根据农贸市场配置标准编制全区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做到规划先行,杜绝重复建设、无序建设。(二)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各类经济主体投资兴建农贸市场, 重点鼓励社区投资开办农贸市场, 各建设主体要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市场开办方是责任主体, 要切实将农贸市场的建设和改造工作落实到位。鼓励利用现有旧厂房、闲置仓库按照标准改造成符合要求的农贸市场。.页眉. .页脚(三) 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公建中明确的农贸市场, 应与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全程监管农贸市场项目的规划审批和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该期主体项目有关证照。(四)各街道根据全区农贸市场配置标准,测算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建设类型、规模、位置和数量, 制定 2014 - 2015 年三年总体发展计划。每年的详细实施方案于上年度 12 月份报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动工。(五)检查验收。按照“完成一处,验收一处”的办法,农贸市场完成建设、改造后, 由所属街道向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 对提出申请的农贸市场进行验收, 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配置标准(一)城区、街道驻地。 1. 辐射半径 2000 米以上,服务人口 3 万人以上,应配置一处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农贸市场; 2. 辐射半径 1000-2000 米, 服务人口 1-3 万人, 应配置一处建筑面积 1500-3000 . .页脚的室内农贸市场; 3. 辐射半径 1000 米以内, 服务人口 1 万人以下, 应配置一处建筑面积 600 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农贸市场。(二)未旧村改造区域。 1. 地理位置相对独立的社区, 应配置一处建筑面积 100 0 平方米以上的大棚式农贸市场, 鼓励配置室内农贸市场。 2. 地理位置相邻的多个社区, 可集中配置一处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以上的大棚式农贸市场,鼓励配置室内农贸市场。 3. 鼓励现有集贸市场在原址上分设平日市场,待条件成熟后按照配置标准进行升级改造。日常监管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禁改变用途、缩小规模、擅自停业,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的收回扶持资金。区农贸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市商品市场规范管理标准》,每半年对全区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情况测评一次,并按 2 次测评成绩进行年终排名。对排名首位的进行奖励; .页眉. .页脚排名末位的,对市场有关责任主体给予通报批评。扶持政策(一)对新建、改造的农贸市场,通过“以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