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告位租赁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使用 户外广告位 的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和法规达成如下协议:一、广告内容、位置、规格及期限1、广告形式: 灯布2、广告具体地址及位置: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桂州大道中 61号新翼银座(附图)3、广告内容: 以乙方提供并确认的样稿为准。乙方设计的该广告画面上有乙方 LOGO4、 广告规格:、广告数量: 1个6、发布期限: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7、 广告位编号: 8、 亮灯时间:每天:19:00-22:30、广告位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1、 租赁费用:总金额即为人民币: (RMB¥ 元)(含税)该总金额只包括本合同项下广告位使用 租赁费,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 付款方式:1)自本合同签订起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 元整,即¥ 元;2)广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即人民币 元整,即¥ 元。3)甲方向乙方收取广告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时均应向乙方出具等额合法有效的 租赁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付而不承担任何责任。⑵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以上费用当乙方以转帐方式支付到甲方提供的银行账号时,则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付款义务。户名:帐号:开户银行:该帐号如有更改,甲方须提前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对因此造成的推迟支付款项或支付错误不负任何责任。3、内容更换:广告位使用期内,如乙方提出刊登广告内容更换需求,需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自行申报相关部门及拆卸、安装。三、 甲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保证具备有权出租该广告位。2、 甲方有义务对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的合法性进行核实。3、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广告文案样稿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广告、发布、审批手续。四、 乙方权利义务: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通知,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广告审批时所需要的必要文件。甲方通知应提前五个工作日提出,甲方在通知中应列明所需文件明细。2、 广告发布期满后,乙方如欲继续发布广告,应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与甲方续订合同。3、乙方有权对所发布广告内容进行修改,但需提前通知甲方, 经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发布,并负责由此所发生的所有费用。4、 乙方应按期支付广告位使用租赁费。甲方5、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后没有立即改进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不退还任何款项,由此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赔偿。五、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解除合同。2、发布的广告因不可抗力发生倒塌、 损害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必须在事后二十四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并积极采取措施修复,受影响发布期作相应顺延;乙方也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甲方应返还按比例计算的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至广告发布期限结束(广告未发布天数)的广告费用。3、 因国家法律、地方法规的更改或因城市规划、城市改造等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广告必须拆除,本合同可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而解除, 甲方应返还按比例计算的从广告被拆除或环境发生重大变更之日起至广告发布期限结束时(广告未发布天数)的广告费用。计算公式:甲方应返还的广告费用==广告未发布天数*合同总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