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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qiang19840906 2020/8/23 文件大小:2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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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年过花甲的林先生随旅行社到桂林恭城观赏桃花节,风尘仆仆地赶到景区却没有看到桃花。然后,他致电晨报热线,反映天马行空旅行社组织的“桂林、阳朔、恭城桃花节双飞日四日良浪漫游”徒有虚名。2004年正逢林先生夫妇结婚35年纪念日,其儿子特意去天马行空旅行社为父母出行咨询旅游线路。因以前曾到桂林旅游过一次,夫希望换个景点。,因而是一次很精彩的特色游。儿子觉得父母到桂林既可欣赏满山的桃花,。2月1日下午,按照游程安排,林先生夫妇出发去恭城观赏桃花。导游将宣传手册发到手中时,林先生惊讶地发现,宣传册上印的开幕式日期“2月26日”已被黑色水笔改成了“3月5日”。林先生回忆,带队的导游当时告诉游客,桃花节开幕式的日期已推后了。尽管觉得自己受骗了,但林先生当时觉得既然已经来了,不妨实地去看一下。刚下车,林先生就觉得自己置身于一个荒树林里,满是一棵棵含苞待放的桃树,却看不到一朵桃花。偌大的园子里没有任何游客,宣传册上讲的文艺节目在园里一个都看不到,。谈起桂林之游,林先生很生气:“我去桂林就是为了看十里桃花长廊的,要知道没有桃花的话,我根本不会选择去桂林。桂林的一些景点,我上次已经全玩过了,何必去第二次呢’”回到上海的第3天,林先生便到天马行空旅行社要求给个说法。旅行社答应给100元作为补偿,但这样的处理意见让林先生难以接受。林先生提供的旅游合同中,此次旅游的名称为“桂林、阳朔、恭城桃花节双飞四日浪漫游”,但游览景点一览中并没将“桃花节”单独作为一个项目列出来。旅行社的一份参考行程表上,尽管有对恭城桃花节景观的详细描述,但也没将“桃花节”作为一个单列的旅游项目。据上海天马行空旅行社营业总部接待部负责人丁家生介绍,2004年桂林的天气较冷,桃花开得晚。旅行社推出的旅游项目是根据当地旅游部门提供的宣传资料设计的,根据2004年桂林恭城桃花节2月26日开幕的信息,他们设计了这条线路。桂林方面负责接待的旅行社在该团出发前,并没有提及桃花节延后开幕,因此这个团准时出发了。旅行社表示,桃花盛开的日子不是人为可以控制的,旅行团没办法确定桃花盛开的具体时日,只能根据以往的经验来推测。对游客而言,到了恭城却没有看到桃花盛开的场面的确比较遗憾,因此该团回上海后,天马行空旅行社与桂林当地的旅行社进行了协商,旅行社同意给每人100元作为补偿。2家住山东的梁先生听别人说西双版纳的风景很好,准备在春节的时候,和刚结婚的妻子去度一次蜜月,经朋友介绍,与天空旅行社取得了联系,也听接待人员介绍了西双版纳的旅游行程,此次旅游活动旅行社安排得非常精彩,来回双飞,而且入住的都是四星级以上的酒店,梁先生夫妻俩感到比较满意,价格也符合夫妻俩的承受能力,所以就和旅行社签了合同。由于梁先生是做生意的,对于签合同就有一定的敏感度和谨慎性,当他要逐项看一下合同中的条文时,负责接待的小姐告诉他说,他们旅行社的所有合同文本都是按照国家旅游局下发的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范本制定的,非常正规,而且需要双方签订合同时填写的都是一些关于旅游行程、时间、线路的具体问题,对于双方的违约责任等问题,国家在下发这个合同范本的时候都有明确的说明,而且我们旅行社对于所有游客都使用同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