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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请拘留报告书范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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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请拘留报告书范例.docx

上传人:花开花落 2020/8/24 文件大小:2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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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请拘留报告书范例.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呈请拘留报告书范例犯罪嫌疑人黄―,男,年生,汉族,省县人,系省县农药厂临时工,现住省县城关镇街—号。黄年至年在县沿河路学校读书,年至年在县大屯乡插队,年月顶替其父在农药厂工作,年月因犯有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年月刑满释放后回县农药厂做临时工。犯罪嫌疑人范—,男,年生,汉族,省县人,系省县农药厂临时工,现住在县第五中学宿舍单元号。范年至年在县实验小学读书,年月至年在县第五中1学读初中,年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年,年月解除教养后在家待业,年月被分配到县农药厂工作,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年,年月刑满释放后回县农药厂做临时工。犯罪嫌疑人肖―,男,年生,汉族,省县人,系省县农药厂临时工,现住县人民武装部宿舍楼室。拘留原因和依据:犯罪嫌疑人黄―、范―、肖―于年月日深夜时许,窜到―县柳河乡政府所在地,由范放哨,黄、肖翻窗进入乡武装部办公室,盗窃'五四’式***2支、子弹15发、人民币240元。同年月日深夜时许,黄、范、肖3名犯罪疑人乂窜到省县东沟镇,由肖放哨,黄、范***进入供销社内,盗走收音机 1台、自行车3辆、雨衣3件以及现金1320元。年月日凌晨时许,该3名犯罪嫌疑人乂在镇旅社再次作案,被值班人员发现后报案。 ―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及时赶到现场。经现场勘查,分析研究后认定,该 3名犯罪嫌疑人就是月日在柳河乡武装部盗枪的案犯,故立即组织力虽开展堵截追捕。月日上午时许,黄、范、肖三名犯罪嫌疑人逃至 —县伏岭山区,在追捕过程中,黄犯开枪打伤公安干警 1名,当日下午3时许,黄等3名犯罪嫌疑人被我公安干警包围在一个山洞里,被迫放下武器就擒,当场从黄、范、肖三名犯罪嫌疑人身上搜出'五四’式***2支、子弹5发、雨衣3件和现金1415元。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黄―、范―、肖―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27条和第264条,涉嫌盗窃枪支和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第2项之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黄―、范肖―刑事拘留。妥否,请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