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位置网服务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联盟名称中文名称:中国位置网服务联盟英文名称:GNSSandLBSAllianceofChina第二条联盟性质中国位置网服务联盟(以下简称:中国位联)是致力于推进北斗及卫星导航技术和LBS在民用领域的应用;跨地区、跨部门、非营利性的、为相关企业提供技术和市场服务的全国性产业联盟,是在自愿参加的原则下,遵照联盟章程,共同组建的非赢利性行业组织。第三条联盟宗旨中国位联的宗旨是,统筹整合区域和行业位置网,推进室内外导航定位技术和产品应用,扩展位置服务覆盖范围和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位置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促进位置服务的广泛应用,引导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第四条中国位联接受相关部委和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中国位联的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中国位联业务范围:中国位联将牵头组织卫星导航领域权威科研机构以及北斗产业链中重要企业,开展各类位置网应用推广标准体系的研究,统一的标准规范和服务体系,促进各位置网之间的协调和合作,整体提高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化应用水平。以优势共享、资源集约、平等互利、合作共赢为原则,促进联盟内企业间的有效联动,搭建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间的合作平台,通过公共服务、产品测试、项目支持、专利共享、应用推广、统筹服务等多种方式,以行业应用带动社会化应用,以区域示范带动区域应用,形成位置网服务的全国“一张网”格局,促进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快速蓬勃发展。第三章联盟成员第七条中国位联成员单位为GNSS/LBS领域的研发、生产、销售、应用、运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与相关的科研院所、机构。第八条申请加入中国位联的成员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承认并遵守中国位联章程;(-)自愿提出申请;(三)、副会长单位;(四)积极参加联盟活动;(五)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第九条成员单位入盟的程序:(一)提交入盟申请书;(-)经中国位联秘书处确认成为正式成员o第十条成员单位享有下列权利:(一) 成员单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 成员单位优先享有参加中国位联活动权;(三) 成员单位享有中国位联的所有服务;(四) 成员单位享有对中国位联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五) 成员单位享有退出中国位联的自由。第十一条成员单位履行下列义务:(-)遵守中国位联章程和行业道德规范,执行联盟决议;(二)维护中国位联合法权益和声誉;(三)参加和支持联盟的各项活动,承担并完成联盟委托的工作;(四)及时准确地提供联盟需要的信息和资料;(五)积极向联盟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第十二条成员退出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联盟理事会,并交回加入联盟的证书。第十三条成员单位如有严重违反中国位联章程的行为,或者有严重损害其他成员单位与中国位联利益的行为,劝其退盟,或经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中国位联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盟理事会,理事会的职权是:(-)决定联盟的工作方针、任务;(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三)审议并通过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批准、修改协会章程;(五)决定终止事宜;(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