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一、政策规定]、休假时间: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正式工作人员(当年转正定级人员从下一年度开始执行)每年休假六天;满十年至二十年者休假十天;、 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仍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待遇 .3、 一年内病假和疗养时间累计超过四十五天的;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时间的;病假、事假相加超过四十天的当年就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已享受其他假期规定(不含节假日)的人员(如享有寒暑假的教师等),不再享受本休假待遇,如假期短于本休假规定的,、休假方式一般以就地休假为主,一律不准搞公费旅游,也不得以未休假为由向工作人熨单位在规划年度工作的同时,应对工作人员休假做岀统筹安排,,可虹作情况安排分册欠休假或分毓假。二、建立报告统计制度L对县(处)级及以上领导次年的休假安排,各单位应在每年12月底前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厅级和县(处)级干部休假报备表》备案,其中:各县(区、市、管委会)、委、办、局主要领导休假對g市委、市政府条案;、各县(区、市、管会会),市直各主管部门每年 1月份应将本地区、本系统上年休假执行情况汇总,向市委组织餾□人事局报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情况统计表》 和《厅级和县(处)级干部休假情况统计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婚丧假、产假的假期,,年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情形之f,,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扣淇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每应休未休1天,授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 :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