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则金属交易所交易天津贵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产品标准及报价 4第三章交易方式 8第四章收费标准 18第五章清算 15第六章交割 12第七章代理业务 20第八章异常情况处理 20第九章风险管理 20第十章信息管理 21第十一章监督管理 22第十二章调解与处罚 11第十三章附则 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黄金交易行”为,维护正常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则。第二条交易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组织特别会员及会员”a开展黄金现货及现货延期交收业务。客户与会员交易,会员与特别会员交易。第三条会员是指根据黄金等贵金属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交易所审核批准,从事黄金等贵金属交易活动的特许黄金交易商。第二章产品标准及报价第四条会员推出实物黄金投资金条,成色为,规格为克200AU9999条,指定国内知名生产厂商生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经交易所认定方可用于交割;会员保证一定现2003—4134GB/T货存量并承诺对售出金条进行回购。第五条会员推出的实物黄金投资金条,必须具有以下要素:经交易所员的品牌名称。和会标识厂商产,。第六条报价原则:交易所以伦敦现货黄金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国内黄金市场价格及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兑美元基准汇率,连续报出现货黄金的人民币中间指导价。会员根据交易所点差管理办法,在交易所中间指导价的基础上,报出买入价及卖出价。第七条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克,报价保留两位小数。/第八条报价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开市(结算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际市场休市除外),周一早:至周六早:000084结算休市时间:交易日内,凌晨:至:;004600具体开市、休市时间以交易所通知为准。第三章交易方式第九条客户可自行选择通过电话或网络系统与会员进行现货全额和现货延期交收交易第十条现货全额交易前,客户必须在交易所指定的会员实物交割账户存入与欲购买金条等值的人民币资金,买入的金条可选择提货或再卖出。柜台员会过的金条,可直接通货出已提卖如需户出;,延迟至第二个工作日后任何工作日进行实物交收的交易行为,交易时支付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证金,实物交收时结清剩余货款。第十二条现货延期交收业务交易量为克的整数倍,最小交易量1000为克。1000第十三条交易保证金:延期交收交易采用预付交易保证金的形式进第十四条风险保证金:会员须向交易所指定的银行保证金账户预存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不能与任何的自然人储蓄账户建立保证金转账对应关系,只能与会员在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之间办理签约转账。交易所按会员预存保证金金额,计算会员的最大持仓亏损。行。客户预付交易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40%8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对保证金比例进行调整。第十五条现货全额交易及延期交收交易均可向会员进行交割申报,提取或交收实物金条,需支付提(交)货费。第四章收费标准第十六条客户在参与金条交易过程中,需支付如下费用:手续费、费、提货费、交货费等。期第十七条手续费收取标准为不超过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八,其中交易所收取万分之三,其余部分由会员收取。第十八条延期费收支标准由交易所价格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客户持有头寸,隔夜需按价格监督委员会确定的延期费率缴收延期费。延期费由会员收付。第十九条提货费包括加工费、储运费等,收取标准为每克元人民14币;交货费包括检验费、重铸费等,收取标准为每克元人民币。提货6费、交货费由会员收取。国家规定的税收由卖方负责。第二十条客户的交易保证金须打入交易所指定银行托管账户,相关交易费用由交易所代会员统一收取。会员不得再收取客户任何费用第二十一条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对以上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第五章清算第二十二条延期交收交易实行集中、的资金清算原则。T+1集中是指由交易所和托管银行对会员及客户资金统一进行清算是指交易所对客户和会员每笔交易所产生的盈亏及费用在第二“T+1个工作日内进行资金清算。第二十三条会员及客户须在交易所指定的银行开立资金清算账户;资金托管银行根据交易系统每日结算数据,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金清第二十四条会员及客户可通过交易系统实时查询资金清算明细数据,如有异意,小时内向交易所提出复核申请。24第六章交割第二十五条延期交收交易的实物交割地为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包括交易所授权的会员所在地的交割仓库)。第二十六条持有黄金多头的客户在每个交易日上午点至下午410点可向会员进行提货申报(客户在此之前须向其保证金账户内存入足额货款),提取实物黄金;持有黄金空头的客户在每个交易日上午10至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