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私有住房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 年—月 日订立本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1、甲方同意将 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居住之用。合同约定租住人口为 人,分别为:姓名与乙方亲属关系身份证号第二条:租赁房屋内的设施及物品1、 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设施及物品,包括(见附页《岀租房屋物品及水、电、燃气表数交割清单》。2、 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连带费用由乙方承担。3、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取走所有自带物品,并将甲方所属物品和设施交由甲方清点验收,如有丢失和非老化性破损,乙方应酌情赔偿。4、 在合同初始和终止时,由双方共同核对水、电和燃气表数,核算乙方的实际使用量和补退金额。第三条:租赁期1、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 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乙方应如期将房屋交还甲方。3、 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4、甲方如不同意续出租或有合同变更要求,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乙方。第四条:房屋租金及支付方法1、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2、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 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甲方在每支付周期开始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 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个支付周期的租金, 以此类推。3、 乙方以现金或个人银行卡转帐方式支付租金给甲方。第五条:其它相关费用1、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费由 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2、 其它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包括:自来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网络宽带费、小区停车费 等。第六条:押金1、 为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在首个支付周期开始时,乙方应额外支付给甲方押金人民币 ,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正常终止时,由甲方退还给乙方。2、 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时,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第九和第十二有关条款而造成合同提前中止, 甲方有权不退还押金。4、甲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时,须退还押金,并另付给乙方赔偿金人民币。5、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第九和第十二有关条款而造成合同提前中止, 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且不被视为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第七条:不得对租赁房屋改变用途、转让、转租和转借1、 乙方不得将该房屋改变用途、转让他人或用作抵押担保。2、 乙方不得将该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3、乙方若增加该房屋内合同约定的租住人数, 须提前告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增加人员与自己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视同为第三方人员。第八条:维修保养1、租赁房屋内属于甲方所有的装修、 家俱、设施及设备等需要维修保养时,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及时安排维修保养。2、上述维修保养费用原则上由甲方承担, 但若明显由于乙方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修理费用则由乙方承担。3、 乙方自带到租赁房屋内的家俱、设施及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第九条:租赁房屋结构和装修的改变1、乙方不得对该房屋的结构和原有装修施行重大改变, 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直至要求收回房屋。2、乙方可以在不改变房屋结构的原则下对房屋进行有限度的装修和装饰, 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