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高空作业车租赁合同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出租房: (以下简称甲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一租赁情况甲方向乙方提供12米高空作业车租赁服务,: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路灯安装、高杆灯维修、路灯维修、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1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甲方为乙方配备该设备操作手 1人,由乙方负责食宿,由方负责该设备操作手工资。五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1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则按合同截止日期后每天800元计算。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作业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60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部分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以每小时80元给予甲方加班租赁费。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租结算24000元/月,800元/天,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3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收取乙方设备保证金10000元,视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4乙方向甲方缴纳租金或保证金后,甲方发送设备,自始租日起,每7天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租赁期满后,乙方可将保证金充当租赁费。六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1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2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的状态。3在工作过程中,如出现设备故障、甲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乙方,设备因故障造成每月停工二天以上的部分甲方应扣除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费。4租赁过程中的保管、过路费、所发生的第三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七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2设备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