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保险公司工程保险理赔实务本实务配套使用于本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一、受理案件受理案件是指保险财产发生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条款规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登记相关报案信息、核对被保险人保险情况并做出是否派员赴现场查勘的过程。(一) 接受报案服务专线信息员接到报案后,应详细询问案情,并做好报案记录。主要记录内容:投保险种、保单号码、被保险人名称、出险原因、出险时间、出险地点、受损情况、报案人姓名、联系电话及方式等。对于各类转报案案件,接案人员应于10分钟内转报服务专线,如为共保或系统内部联保案件,当接报案公司为首席承保人时,应于10分钟内转报专线电话,并立即通知其他共保或联保方,同时按照有关协议决定是否召集其他共保或联保方共同参与现场查勘;如果接案公司为非首席承保人,在接到首席承保人的损失通知后,也应于10分钟内转报专线电话,并按照有关协议决定是否参与现场查勘。如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应注意收集灾情,成立理赔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报上级公司。(二) 承保查询服务专线信息员接到报案后,应立即查询该案的承保信息,核实出险单位是否在本公司投保,并了解分保、共保及保费缴纳情况。如客户报案险种已进入核心业务处理系统的,应立即进入系统,查抄保单、批单等有关单证,了解客户承保情况;客户报案险种未进入核心业务处理系统或虽已进入核心业务处理系统,但在系统中未查到任何承保信息的,应立即调出保险单副本核实承保情况并进行相关记录。(三)通知查勘定损服务专线信息员接到客户报案后应查找相应承保信息,并在通知查勘定损时将有关承保信息传递给查勘定损人员,以便其制作保险单、批单抄件。1、对于待查勘定损地点在覆盖范围内的报案,依据出险报案信息,需要赴现场查勘的,应迅速通知查勘定损员查勘定损,同时,对于一些特定/重大出险案件,立即上报上级公司参与查勘定损。2、对于查勘定损地点在覆盖范围外的报案,依据出险报案信息,专线信息员应迅速通知理赔部门相关人员安排查勘定损,非正常上班时间通知值班查勘定损人员。二、查勘定损查勘定损是指接到查勘通知后,查勘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查勘,准确了解出险时间、地点、原因,并实施滋救、拍照、估损、索取有关单证,作好文字记录的工作过程。(一)查勘准备1、 要做到双人以上查勘现场,且查勘前要制定查勘计划和方案,做好查勘分工。2、 根据出险工程项目的不同类型,携带必要的查勘工具和救护用具。一般的查勘工具有照相机、皮尺、工作服、安全帽、查勘记录本、有关资料等。对重大赔案应带摄像机进行摄像,水灾事故应携带水靴。3、 查勘时应准备保险单及明细表的抄件、空白《损失清单》、空白《出险通知书》、空白《定损协议书》等有关材料;4、 查勘定损人员接到查勘通知以及相应的承保等信息后,应及时制作保险单、批单抄件。《出险通知书》可由业务人员指导被保险人填写,要做到真实反映出险情况,尽量做出准确的损失估计,并由被保险人/报案人在签章栏内签章确认。5、 工程保险单十分繁杂,个性化较强,有的保险单在主保险单项下附加几十个附加条款或批单。理赔人员在接到事故查勘任务之后,应对保单做概略性的了解,这样可以避免工作的盲目性,使查勘定损工作有的放矢。主要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责任、除外责任、附加条款及特别约定的主要内容、保单批改事项、保险财产项目等根据所发生的事故所要了解的情况等。6、 公司将对现场查勘的基本安排告知客户,根据客户提供的联系方式及时告知其已安排查勘人员查勘,并告知查勘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开始查勘时间、现场施救及保护要求等。同时询问被保险人方面安排的配合人员名单及联系方法。(二)查勘工作内容包括:1、 核实出险时间、地点。核实出险日期是否在保险期限内,受损标的所在地点是否与保险单中载明的地址相一致。如受损财产不属于保险标的或保险期限已经终止的,应作为“拒赔案件”处理。2、 查阅有关资料。包括设计资料、施工方案、监理日志、施工日志、工程进度表、施工预算、施工合同、工程签证及有关会计资料等内容,掌握工程的整体情况,为定责、定损提供依据。3、 查明出险原因。通过查验出险标的的损失情况、被保险人或目击者叙述的事故经过,初步掌握出险原因。同时应争取消防、气象、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必要时还可聘请有关部门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事故鉴定,为准确定责提供可靠的依据。对原因不明或有疑点的应会同保户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保护现场,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部门或聘请专家查明原因,做出鉴定,必要时调阅、封存有关的帐册、设计图纸、记录及合同。4、 初步确定保险责任。对于在现场就能够明确出险原因且在查勘人员权限范围内的案件,应作出初步责任认定。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明确告知被保险人,作为“拒赔案件”处理。一时难以确定责任的,查勘人员不能轻易在现场向被保险人表态,应将案件带回理赔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