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工作情况汇报近年来,我院坚持以服务发展大局为已任,找准法院工作与辖区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创新服务举措,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市委“三个六”,“三个三”的战略构想等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工作基本情况(一)创新司法服务举措,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纠纷一是充分利用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预防和化解纠纷。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积极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着力建立法庭--乡镇司法所--村民委员会三级纠纷解决络和构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我院不断加强诉前调解工作,于今年5月中旬在***地区率先设立诉前调解室,从市司法局聘请三名业务精湛、调解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常驻法院诉前调解室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立案庭在接待工作中积极引导当事人进入诉前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法院依法予以确认。当事人不接受诉前调解或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立案庭办理正式立案手续,使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诉前调解室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54件,成功调解31件,7件正在调解之中,其余16件已转入诉讼程序,调解成功率为%二是用好用活工作建议和司法建议。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共性的法律问题,认真研究,提出对策,推动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对案件审理、执行中发现的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行为,抽调业务骨干为行政机关上执法培训课,重点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常见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证据固定、强制措施等问题进行指导,就审理中发现的执法难点进行讲解,促进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推进全市依法治市工作进程。在审查住建局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过程中,最初只是简单采取召开听证会形式审查裁决内容是否适当、合理、安置到位,随着我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推进我院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行政庭审判人员在听证前亲自到现场勘察被拆迁房屋,了解实际面积和结构,并做详细的记录;在听证过程中,对被拆迁人的家庭情况、具体要求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尽可能多地掌握被拆迁人的信息,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从程序到实体,从手续到手段等各环节都做到合法规范,认真按照法律规定对强制执行案件的合法、合理性审查,坚持补偿必须到位,安置必须合理,生活、生产必须有保障的原则,最大限度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三年来,为行政机关讲课7次,听课人数达1100余人,发司法建议9件,提高了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三是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反映在司法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首先,大力开展巡回法庭工作。为方便群众诉讼,我院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走出法院,走出法庭,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对那些交通偏远地区的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有典型教育意义或有行业特点的案件实行巡回办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实现对群众诉求及纠纷处理的“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次性解决,真正达到在最短时间内化解纠纷、执结案件的“双赢”效果。三年来共巡回审判146件,组织XX余人参加旁听,使旁听群众受到了鲜活生动的法制教育。随着一批重点工业项目落户***工业园区,为了更好地维护园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保护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职工的依法维权意识,我院决定在两家子工业园区设立巡回法庭,已经选定办公场所,现在正在装修之中。其次,新民诉法实施后,在总结试点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我院重点梳理了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拟定《小额诉讼须知》和样式规范的法律文书表格,统一小额诉讼程序指定的答辩期、举证期及小额诉讼程序向其他程序转化的实际操作方法;同时强化审判员、书记员、送达人员对小额诉讼程序的释明工作,全面做好小额诉讼工作。我院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与方向,积极跟踪并研究经济社会的发展动态,更新司法理念,找准切入点,确保人民法院的工作思路、重心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经济社会向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1、在刑事审判中,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审理“两抢一盗”案件88件,判处犯罪分子106人;审结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生产销售假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35件,判处犯罪分子35人;审理涉油犯罪案件22件,判处犯罪分子46人,充分发挥了刑事审判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2、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妥善审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损害赔偿、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涉及民生的案件3219件,维护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