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文档名称: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doc

格式:doc   大小:21KB   页数: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doc

上传人:陈潇睡不醒 2020/9/4 文件大小:2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新乡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新环罚决字〔2020〕第38号赵成喜:男,汉,1965年10月27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410721196510271112住址:河南省新乡县合河乡西河村229号本机关于2019年12月27日对你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19年12月27日,经现场调查,你未经环保部门备案,擅自建设汽车配件加工项目并投入生产。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国家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之规定,已构成违法。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我局于2020年2月20日以《新乡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新环罚先告字[2020]第29号),告知你对我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在法定期限内你未提出陈述申辩。根据你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你的违法行为为一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参照《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责令备案后已停止生产使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3万元以下罚款”,本机关对你作出:;。你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法规信访科开出《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缴款通知书》,然后将罚款缴到新乡县财政局指定的非税收入财政账户(收款银行:新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户名:新乡县财政局、账号:00000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