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宁都县罐头厂原厂区内房地产及机器设备(整体)拍卖资料赣州翠微拍卖有限公司二00七年十二月宁都县罐头厂原厂区内房地产及机器设备(整体)拍卖资料目录1、拍卖公告2、拍卖声明3、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4、特别约定5、拍卖标的目录6、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7、产权转让合同(样本)8、附件⑴、关于宁都县罐头厂厂区内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⑵、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⑶、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清单⑷、建筑物转让清单⑸、机器设备转让清单宁都县罐头厂原厂区内房地产及机器设备(整体)拍卖公告经宁都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宁都县国有资产经营中心委托,我公司定于2008年1月8日上午9时30分在宁都县招投标中心(工行五楼)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标的概况:坐落位置:宁都县梅江镇振兴南区6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建筑物面积:㎡;机器设备:151项;生产项目:蘑菇等食品罐头,年平均生产能力:5000吨。起拍价:3120万元。二、拍卖方式:本场拍卖会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三、竞买者条件及登记事项:1、竞买人必须接受确保承续经营宁都县罐头厂原有出口食品加工主业,并保持原有生产能力的条件。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下列材料后均可报名参加竞买:①公民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②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④合伙或联合竞买须提供合伙或联合协议书复印件2份及合伙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3、竞买人办理登记手续时须交纳资料费600元,并交纳竞买保证金600万元,存入宁都县招投标中心指定的帐户。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1月7日下午5时止。五、报名地点:宁都县招投标中心(工行二楼)六、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08年1月7日止、标的所在地七、联系电话:0797-6832896(温先生)131(彭先生)(黄女士)赣州翠微拍卖有限公司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一日拍卖声明一、竞买人务必到标的现场对标的作全面、准确的了解,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我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二、标的移交、产权过户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均按本资料的有关条款履行,我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特此声明赣州翠微拍卖有限公司二00八年一月八日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一、为确保拍卖会顺利进行,维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参照国际通行惯例,特制定本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二、本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由拍卖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于拍卖前宣布,对委托人、拍卖人、竞买人和买受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三、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竞买登记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否则无权参加竞买。四、本场拍卖会的特别约定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委托人的要求制定的,竞买人一旦办妥竞买登记手续即表明接受本场拍卖会的特别约定。五、本次拍卖会采用增价拍卖方式,采取价高者得原则。起拍价及增价幅度由拍卖师现场宣布和调整。六、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遵守本规则,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于开拍前30分钟到达拍卖会场并领取竞买号牌,否则视为自动弃权。七、号牌代表竞买人身份,竞买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号牌,竞价时,竞买人应手举号牌示意。拍卖师报价后竞买人举牌即表示对拍卖师所报价位的认可。竞买人应价后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八、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停止该标的的拍卖。九、已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三次报价后,以落槌方式确认拍卖成交。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立即与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如买受人拒绝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或签字后不履行成交确认书中的义务,买受人除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外,还应当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十一、竞买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公平竞争,自由竞价,不得恶意串通,更不得威胁、恐吓其他竞买人,否则拍卖师有权宣布拍卖无效,并报工商、司法部门立案查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按工商、司法部门的查处结论处理。十二、参加拍卖会的人员,不得大声喧哗、随便走动、起哄、无理取闹、扰乱会场秩序。如发现经工作人员劝阻无效者,将责令其退场。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十三、拍卖结束后,竞买人交回号牌,未竞得者交纳的保证金凭收据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直接抵减应交款项。报名资料费一律不退。约定事项一、买受人必须按照宁都县人民政府(宁府字[2007]86号文件《关于宁都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