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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考核意见.doc

上传人:1314042**** 2020/9/9 文件大小:4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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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李沧统字[2009]9号李沧区统计局2009年度公务员考核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考核工作,努力实现科学考核、公正考核、依法考核,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根据《青岛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青人发〔2008〕4号)和《李沧区2009年度处级及以下公务员考核工作意见》(李沧政人〔2009〕26号)文件精神,围绕上年度考核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区统计局实际,现就做好2009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考核领导小组为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李沧区统计局公务员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由周利砚局长担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组员,具体负责本年度考核工作。二、考核范围本意见所称公务员考核主要指对统计局公务员(不含部门正职)的考核。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与公务员考核一并进行,考核标准、等次等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三、考核办法和内容年度考核工作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评议相结合的办法。为突出工作实绩的考核,平时考核与年终评议的比例为:平时考核占95%,年终评议占5%。按照“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的要求,将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归并为公共目标考核、业务目标考核两部分。1、公共目标考核。主要是考核公务员的政治品德和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情况;公务员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等情况;公务员廉洁自律情况,等等。紧密结合年度机关建设要求,将理论学****作风建设、文明办公、诚信建设、党团群活动、廉洁自律、日常出勤等情况纳入考核。公共目标考核主要通过平时考核的方式进行。平时考核包括职能目标考核、日常监控和加分项目,根据个人实际履行工作职责的具体情况,考核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记分,每季度汇总一次,确定平时考核成绩实得分。(参照附件2)2、业务目标考核。主要考核公务员的工作效能、服务质量、职责履行情况等,将公务员在本职工作中的创新成果、突出贡献等情况纳入考核。逐层分解年度工作目标,落实到科室和个人,填写《公务员岗位责任书》(见附件3),将工作项目、工作权限、工作标准、工作责任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纳入,以提报工作计划及阶段小结等措施,加强岗位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调度,使业务目标考核贯穿于考核工作始终。业务目标考核主要是通过平时考核与年度评议的方式进行。年度评议即领导评议占70%,群众评议占30%。每个考核等次赋予对应的分值,根据领导评议和群众评议的结果,确定每个人相应的分值。测评时间是每年12月份。3、重视阶段性重大任务考核。对承担的一些阶段性重大任务,纳入公务员业务考核范围,将公务员在临时性、突发性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情况,作为业务目标考核的重要补充。四、考核程序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公务员年度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对照《公务员岗位责任书》目标完成情况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四)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考核等次确定后,如个别同志认为考核等次与实际情况有出入需要变更等次的,可向局考核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考核领导小组将及时予以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对于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将通过单位政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监督。优秀等次名额以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核定的指标为准。五、考核结果的确定与使用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确定公务员考核等次时,充分结合公务员《岗位责任书》及所承担的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承担重点工作目标多、完成情况好的公务员,可在确定优秀等次时给予优先考虑。考核小组根据《青岛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第八条、第九条,并参照《青岛市处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参考标准》(见附件4)确定本部门(单位)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人员。基本称职人员,要集中组织培训。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具体按照《青岛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办理。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和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病事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以及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公务员,年度考核分别按《青岛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办理。受处分的公务员,年度考核按《青岛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因不良行政行为被投诉查实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