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七章契税考情分析非重点章!年均分值在6-8分之间。教材结构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第三节减免税优惠第四节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五节征收管理【知识点】,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最早起源于东晋的“古税”,至今已有1600多年的历史。新中国成立以后颁布的第一个税收法规就是《契税暂行条例》:(1)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契税以发生转移的不动产,即土地和房屋为征税对象,具有财产转移课税性质。土地、房屋产权未发生转移的,不征契税。(2)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般税种都确定销售者为纳税人,即卖方纳税。契税则属于土地、房屋产权发生交易过程中的财产税,由承受人纳税,即买方纳税。【知识点】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一、征税范围:契税征税对象为发生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转移的土地和房屋。其具体征税范围包括:(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三)。【提示1】按房屋现值缴纳。折价抵偿债务按房产折价款缴纳契税。【典型例题】甲企业2019年1月因无力偿还乙企业已到期的债务3000万元,经双方协商甲企业同意以自有房产偿还债务,该房产的原值5000万元,净值2000万元,评估现值9000万元,乙企业支付差价款6000万元,双方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则乙企业计缴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万元。『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乙企业按照房屋的现值计算缴纳契税,即按照9000万元计算缴纳契税。。【提示1】按投资房产价值或房产买价缴纳。【提示2】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企业,免纳契税。,应照章征收契税。(四)房屋赠与:房屋受赠人缴纳契税。【提示1】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获奖方式取得房屋产权的照章缴纳契税】2【提示(五)房屋交换:包括房屋使用权交换和房屋所有权交换。【提示】双方交换价值相等,免纳契税,办理免征契税手续。其价值不相等的,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典型例题】居民甲某共有三套房产,2017年将第一套市价为80万元的房产与乙某交换,并支付给乙某15万元;将第二套市价为60万元的房产折价给丙某抵偿了50万元的债务;将第三套市价为30万元的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若当地确定的契税税率为3%,甲某应缴纳契税()万元。『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房屋承受方缴纳契税,房产抵债,应由丙某缴纳契税,甲不缴纳契税。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支付补价的一方纳税。契税=15×3%=(万元)(六)新::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提示1】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提示2】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原企业、事业单位的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提示】投资主体相同,是指公司分立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1)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规定,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1)对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免征契税。(2)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