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举行十堰市小学语文“落实课程理念,构建有效课堂”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展示研讨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市直小学:
为推广各地小学语文新课程教学改革经验,进一步探索语文教学改革的方法和策略,深化小学语文课程改革,经研究,决定于4月22日至24日在郧县举行十堰市小学语文“落实课程理念,构建有效课堂”课堂教学展示观摩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示课内容
小学语文阅读教学(课标本人教版、苏教版教材)
二、课堂教学展示要求
1、每单位推荐1位教师带课参加课堂教学展示,限1课时的教学内容,注意根据教学进度选择课文。参赛教师必须在本地、校选拔赛中产生,年龄不超过40岁。
2、课堂展示,互动研讨。
①课堂教学展示。要求:体现学生主体性,体现有效阅读课堂教学鲜明的、富有个性的基本教学模式,体现“课标”不同学段阅读教学目标,体现课堂教学生成性等。
②互动研讨。讲课教师与评委互动——评委基于讲课教师的授课情况,向讲课教师提出问题,讲课教师作答辩并与评委展开交流;讲课教师与听课教师的互动——听课教师基于自己的教学实践、理论学习以及观摩课堂教学的感受,向讲课教师提出问题,讲课教师作答辩并与听课教师展开交流。每位教师互动时间限制在10分钟以内。
三、参加对象
各县(市、区)小学语文教研员(包括乡镇教研员)、市小学语文专业委员会理事、小学语文专业委员会新老会员代表、省市小学语文中心研究组成员及小学语文教师等。
四、有关事项。
;按有效课堂教学评分标准评分;讲课教师的得分由两部分组成,(1)课堂教学占90%;(2)互动答辩占10%。为鼓励教师成果展示的积极性,特设一、二等奖若干名予以表彰。
。凡与会人员收取听课、资料费每人50元,展示课教师每人交100元,并领取听课证及资料。领队及参赛教师在22日上午11点之前报到,参赛教师22日下午抽讲课顺序签和班级签,并试课件。
(标题用一号黑体,单位姓名用四号楷体,正文用五号宋体)拟好电子文稿,于2009年4月10日前发电子邮件至wu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