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订立原则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委托方:设计方:签订日期: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方:[ ]设计方:[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 ]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规划项目批准文件其他:第二条设计依据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其他: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合同书中标函(文件)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投标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名称:规模:用地人口其他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设计内容: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地形图纸(比例尺[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其它资料时间第六条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蓝图[ ]套彩图[ ]套说明书或文本[]套时间[],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 ]万元。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第八条支付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 ]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设计方提交[ ]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 ]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计[ ]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 ]。第九条双方责任委托方责任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