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编号: 水电材料销售合同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需方:供方:《经营法》经双方协甲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助,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商,签订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一、合同内容: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见附页。合同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二、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作为预付款;乙方材料到场验收后,甲方支付余下 元。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结清余款 元(质量保证金)。三、 交货时间与地点: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 20天内负责将货物运送至预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报关、装卸的费用。四、 质量要求: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 “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的环境保护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做到外观整洁,标示清楚。乙方必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附产品合格证书及检测报告,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如产品质量岀现问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经济责任。五、 双方责任:甲方责任: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应提前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可以签订书面合同副本。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 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支付乙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或赔偿相应货物总值 5%的违约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需按合同规定收货,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情形除外。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日起向乙方付款的, 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的万分之 3计算支付乙方,或按银行同期利率支付,作为延期付款违约金。乙方责任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应在 24小时内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包修、包换、包退或该产品在包修、包退、包换一次后仍然岀现质量问题,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的 5%的违约金。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 如果乙方逾期交货,应争得甲方同意,然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总货款的 5%计算,向甲方赔偿逾期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或无逾期天数过多给甲方造成不可估量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 少交部分,甲方如需要,应照数补齐,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有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