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劳 务 派 遣 协 议 书甲 方:地 址:乙 方:地 址:电 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以劳务派遣的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二条 派遣要求派遣要求包括年龄条件、身体条件、学历条件、技能条件、用工数量、工作地点等要求,由甲方根据用工需求另行书面告知乙方。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要求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服务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项任务,忠于职守、服从管理。2、对于乙方首次派遣的劳务工应实行不少于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的具体时间视其工作岗位和工作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 1 -定。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所在工作岗位工资的 80%执行。3、甲方要求乙方派遣员工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与甲方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重要信息。派遣员工如违反此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派遣员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派遣员工进行处理,乙方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乙方赔偿金额按年度计,全年赔偿金额不超过甲方付给乙方劳务管理费总额的 10%。4、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服务期间,其劳动纪律,教育培训,日常工作管理、安全管理及考核由甲方负责。考核情况由甲方反馈给乙方,作为乙方支付派遣员工劳动报酬的依据。5、乙方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其劳务关系,直接将其退回乙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费用:(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3)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监守自盗,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4)派遣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5)隐瞒病史、伪造简历、学历、身份证件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因违规操作一次性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为人民币 5000 元以上的;(8)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服务期间有下列情况的,甲方可将其退回乙方,但应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员工在甲方服务期间- 2 -的补偿(上述第 5 条规定所列的 8 种情形除外)由甲方按国家规定支付给乙方,乙方如数发放给员工。(1)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2)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4)派遣协议期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派遣协议的。7、甲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减少劳务人员时,甲方应提前30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向乙方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没有提前通知的应额外支付派遣员工一个月的工资给乙方。8、派遣员工在甲方服务期间发生工伤(亡),属于乙方的工伤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负责处理鉴定、理赔等相关事宜。9、乙方必须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甲方有权对乙方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查阅、了解和监督,乙方需要解除正在甲方服务的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及时补充派遣人员。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劳务计划书,在 10 个工作日内,按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