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税法授课: 邱慈孙 201 4年第11讲个人所得税 P252 ?一、个人所得税概述?二、纳税人?三、应税所得项目?四、费用减除标准及税率?五、应纳税额的计算?六、税收优惠?七、境外所得税额抵免?八、纳税申报与缴纳一、个人所得税概述 P252 、 253 (一)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二)分类税制。 11个收入类别。(三)实行超额累进税率或比例税率,具有收入再分配功能。(四)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六四分成。(五) 2010 年个人所得税 亿元(第五大税种), 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 % 。二、纳税人 P254 (一)纳税人的一般规定(二)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别(一)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P254 ?1、概念。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2、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3、2000 年1月1日起,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二)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别 P254 ?——住所标准: “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习惯性居住的个人。?——时间标准: “满一年”是指公历 1月1日起至 12月31日止。临时离境视同在华居住。(“临时离境”指一次不超过 30日或多次不超过 90 日。) 1、居民纳税人 P254 ?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居民纳税人——属人原则——居民税收管辖权——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就其境内、境外所得征税。?居民纳税人包括:( 1)在中国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 2)居住在中国境内满一年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 2、非居民纳税人 P254 ?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 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属地原则——地域税收管辖权——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来源于境内所得征税。 3、所得来源地的判别标准 P255 ?工资、薪金所得: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高级管理人员按支付地;一般雇员按来源地。?生产经营所得: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劳务报酬所得: 实际提供劳务所在地。?不动产转让所得: 不动产座落地。?动产转让所得: 实现转让的地点。?财产租赁所得: 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支付单位的所在地。?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的使用地。附:关于工资薪金来源地判别标准 P255 、 P274 、 P276 ?(1)一般雇员按来源地确定,以是否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为标准。 P255 ?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 不论是由中国境内还是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均属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P274 ?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 不论是由中国境内还是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均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P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