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人行道铺装及路缘石承包合同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 工程概况(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内容:人行道板铺装、路缘石安砌(四) 工程量: 二、 工程期限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月—日止。三、 工程质量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行业验收标准执行。四、 工程价款及结算(一)综合单价:①、经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人行道麻石板铺装的综合为_元/m2,本单价包含了人行道铺装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进出场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且为双方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后的定价,一经确认,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变合同价款。②、经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人行道路缘石、树围池的综合为—元/m,本单价包含了人行道路缘石块料的挖槽座浆、砌筑勾缝、靠背,清理等一切与之相关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进出场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且为双方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后的定价,一经确认,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变合同价款。(二)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本合同的工程量以完成段落并验收合格的设计人行道板和路缘石工程量,其中人行道板按完成面积计算,路缘石按延米计算(包括发生工程量变更时,按本合同单价乘以完成变更部分的合格工程量计算)。(三) 工程质量保证金及退还方式工程质量保证金:甲方从乙方每月中间进度款中扣留」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当质保期(与甲方同业主合同质保期同步)满后检测无质量问题,28天内一次性退还,如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里扣除;(四) 工程价款结算1、中间进度付款,经甲方质检合格和监理签证确认的工程量,甲方在对上计价后5个工作日内对乙方当月所完成工程量计价,按完成合格工程量的—%支付;2、 工程结束后,甲方在28_日内向乙方支付所完成工程总价—%的款项;3、 工程竣工验收后,在各项质量验收达标的前提下,甲方在28日内向乙方付清余款(除应扣留的保证金,保证金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三点支付) 。(五)工程价款拨付办法:银行转账支付。银行账号: 银行,账户 开户人: ,身份证号码: ,此账户为与甲方项目部结算唯一指定账户。五、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队伍。六、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 甲方提供标线设计图纸;2、 甲方负责标线施工的技术指导工作,包括测量放线等。3、 工程变更:甲方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4、 工程完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15日内进行验收;5、 甲方负责处理施工路段的纠纷;6甲方保证进度款按时按数支付,如有特殊情况,需与乙方沟通,并经乙方同意方可适当延期,否则按违约处理,对延期实际支付乙方1000元/天的违约金;、双方约定的由甲方应作的其他工作。(二)乙方责任1 、乙方必须按设计及规范要求组织施工,所完成工程量不得低于验收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不合格工程量的工程价款,并有权责令乙方对不合格工程量进行返工;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需服从甲方现场技术管理人员的安全、质量及技术指令;3、乙方必需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