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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新旧对照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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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新旧对照表.docx

上传人:guoxiachuanyue010 2020/9/17 文件大小:2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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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新旧对照表.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新旧对照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修订前后对照表现行细则(黑体字部分为被修改的内容)修订后的细则(黑体字部分为修改的内容)调整主要内容第一条根据《中华第一条根据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增值税暂行条例》二十八条的规定,制定本(以下简称条例),细则。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一条第二条条例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第一条所称货物,是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内。力、热力、气体在内。条例第一条所称加条例第条所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工货物,即委托方提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供原料及主要材料,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受托方按照委托方工费的业务。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条例第条所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第三条条例第一条第三条条例将个体经营者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第一条所称销售货调整为个体工商转让货物的所有权。物,是指有偿转让货户。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物的所有权。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条例第条所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但单位或个体经配劳务(以下称应税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劳务),是指有偿提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供加工、修理修配劳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务。单位或者个体工本细则所称有偿,包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括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本单位或者雇主提物或其它经济利益。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本细则所称有偿,包括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第四条单位或个体第四条单位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冋或者个体工商户的销售货物:下列行为,视同销售()将货物交付他货物:人代销;()将货物交(二)销售代销货物;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三)设有两个以上人代销;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二)销售代销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货物;移送其它机构用于销售,(三)设有两个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以上机构并实行统(市)的除外;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四)将自产或委托货物从一个机构移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送其他机构用于销目;售,但相关机构设在(五)将自产、委托同一县(市)的除外;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四)将自产或投资,提供给其它单位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个体经营者;用于非增值税应税(六)将自产、委托项目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五)将自产、给股东或投资者;(七)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八)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六)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七)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八)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第五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第五条 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它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第六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一)销售自产单独规定销售货物并提供建筑安装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条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