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灵寿县卫生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修订)为了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种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卫生局党委领导及班子成员的调整,现作如下修订:一、责任分工赵振海(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局党委全面工作。马英祥(爱卫办主任兼卫生局副局长):主持爱卫办工作。分管医政、中医、科教、红会、卫生下乡、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分包爱卫办、医政科、应急办、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消杀站、南营乡卫生院、宅头乡卫生院、岔头镇卫生院、塔上镇卫生院、陈庄中心院。张二龙(合管中心主任兼卫生局副局长):主持合管中心工作。分管新农合、财务、审计、物价、统计、目标考核、项目建设。分包合管中心、卫生院财务中心、卫校、谭庄乡卫生院、慈峪中心院、青同镇卫生院、牛城中心院、狗台乡卫生院。协助祁军昌同志分管行风建设。祁军昌(工会主席):分管党建、纪检、工、青、妇、计划生育、武装、行风建设、政工、老干部、班子建设、安全、稳定、法制、局机关工作。分包局办公室、妇幼站、三圣院乡卫生院、北洼乡卫生院、南宅乡卫生院、灵寿镇卫生院、燕川乡卫生院。二、责任范围1、卫生局党委、行政领导及各科、中心、院、所的领导班子的正职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任。2、卫生局党委对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卫生局正职领导对本级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及各科、中心、院、所的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负责。卫生局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的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3、卫生局各科、中心、院、所所属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正职对本单位的其他班子成员及下属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三、责任内容卫生局党委、行政及各科、中心、院、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1、贯彻落实党中央、,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计划组织实施。每半年专题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2、卫生局党委对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卫生局正职领导对本级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及各科、中心、院、所的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负责。卫生局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的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3、卫生局各科、中心、院、所所属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正职对本单位的其他班子成员及下属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三、责任内容卫生局党委、行政及各科、中心、院、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1、贯彻落实党中央、,结合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计划组织实施。每半年专题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的落实。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3、组织党员干部学****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党风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