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理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实施细则一、 评定范围在我校学习满一年,全院全体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二、 参评条件1、 对于第一学年的学生,按期完成学校规定所修课程,各门课程成绩合格,英语学位考试第一次及格,且其余课程成绩优良,参加人文社科和科技活动累计10次以上的(以学术登记卡为准)。2、 对丁•第二学年的学生,参加人文社科和科技活动累计20次以上(以学术登记卡为准),按期完成学校规定的各个培养环节,考核合格。三、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课程学习成绩测评1、 课程学分。其计算公式为:G】=(£x必)/(£*),其中X为参加测评的每门课程的成绩(均采取白券諭形式);立为相丿应课程的学分数;n为参加测评的课程总数。2、 对于一年级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计算公式中的测评课程范閑为本人学入课程成绩测评,英语成绩在计算时使用学位英语成绩。成绩换算标准为:优一90分,良一80,中一70,及格一60,不及格一40。Gi以实际数记入总分。(-)创新能力测评创新能力是指学生在本年度内通过各自特长、发挥创造精神血获得的在科学技术成果、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而的成果。创新能力测评采用加分办法,分项累加,所有在2008年10月1H-—2009年9月30日时间段内得到的创新成果累计得分(G2)没有上限。其加分办法如下:1、论文加分:(1) 在《江苏大学研究生学报》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每篇加2分,其他作者不计分;(2) 在核心刊物及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ISTP收录,第一作者(除导师以外)每篇加5分,第二作者每篇加2分,其他作者不计分;(3)论文被EI收录,第一作者(除导师以外)每篇加7分,第二作者(除导师以外)每篇加3分,其他作者不计分,不重复累计加分;(4)论文被SCI收录,第一作者(除导师以外)每篇加10分,第二作者(除导师以外)每篇加5分,其他作者不计分,不重复累计加分。2、 学术竞赛加分:(1) 全国奖:特等奖加10分,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其他奖不加分;(2) 省级奖:特等奖加8分,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其他奖不加分(3) 学校奖:特等奖加5分,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其他奖不加分;3、 科研立项加分参加学生科研立项获得审批并按时结题的,第一负责人加3分,第二负责人加1分,其他不加分。4、 社会活动和文体活动加分:(1) 班长、党支部书记、院研究生分会主席加3分,团支部书记和院研究生分会部长加2分,党支部委员、院研究生分会干事和班级委员加1分;(2) 文体竞赛获奖:院校级加1・2分,省(市)级2・4分,国家级加4-6分;(3) 对获集体荣誉起重耍作用者加1・2分;(4) 社会活动加分最高累计不超过3分,文体竞赛加分最高累计不得超过6分。5、 其他成果加分,由个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奖评优T作领导小组确定加分值。(三)每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的最终得分(G),是课程学习成绩总评得分和创新能力加分累计的总和,即G=G]+G2。四、优秀奖学金和先进个人评定1、 综合测评结果G是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2、 校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在获得校二等奖学金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