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内部退养协议内部退养协议甲方: 同编号:法定代表人: 订地址:乙方: 订日期: 年 月—日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内部退养事宜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内部退养协议期限协议期从 年—月—日起至乙方符合法定退休年龄的时刻止。第二条内部退养待遇1年龄规定退养者工龄20年以下的,按在职工作的%发放生活费;工龄20〜24年的,按在职工作的%发放生活费;工龄25〜29年的,按在职工作的%发放生活费;工龄30年以上的,按在职工作的%发放生活费。按工龄规定退养者不受年龄限制的,按在职工资的%发放生活费。乙方的补贴等与甲方退休人员同等对待,遇工资调标整时按在职人员同等对待。乙方至法定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第三条人员类不乙方申请内退的,一经批准,签订本协议,人员类不不改变,享受待遇不改变(除总体发放标准外),也不再提供上岗机会。第四条乙方义务乙方不应在社会上从事有损于甲方集团利益的工作。 一经发觉,停发生活费和补贴。第五条有关福利甲方给乙方缴纳购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并按有关规定从生活费中扣除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第六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其它各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协议履行后所能够获得的直截了当利益);但遭受损失方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七条保密义务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阻碍。各方应依照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第九条协议附件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甲方的营业执照和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第十条不可抗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拖延履行的证明。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假如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权利的保留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