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交易版)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广局印制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使用说明1、本合同是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场化房屋租赁行为。2、本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出示必须由本人提供的身份资格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3、本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全部条款,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可在合同中对其进行明确约定。4、 本合同文本中凡带“□”的选项,应在选择项前的“□”内打“/',并在未选择项前的“□”内打“X” 。5、 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各方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6、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或委托的经纪机构应当到该房屋所在地的区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双方应按规定向原受理部门办理备案变更或注销手续。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交易版)甲方(出租人): 【 】号码: 乙方(承租人): 【 】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房屋坐落于本市 区 ,房屋用途 ,建筑面积 平方米。(内容与权证记载一致)、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 ,权证编号: ,房屋在本合同签订前□已/□未设立抵押。、 甲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人书面同意或授权,拥有房屋合法出租权利。、 乙方已充分了解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甲方权益。、租赁用途为 ,租赁面积为(□全部/□部分)建筑面积 平方米,租赁部位为 。、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约定居住人数为 人,且人均租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个月。、 租赁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租期届满后,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应当于租期届满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乙方应按(□月/□季/□半年/□年)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第一次支付租金时间为 年 月 日;以后乙方应在本次租金到期日的 日前向甲方支付下期租金。支付方式为 □现金/□转账/□ 、甲方应于收到租金 日内向乙方出具租金发票。、 租赁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提高租金标准。、房屋租赁押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房屋交付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可抵扣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甲方应在房屋返还时如数返还给乙方。、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⑵电费;(3)电话费;⑷电视收视费;(5)燃气费;⑹物业管理费;(7)垃圾费;(8)上网费;(9)车位费;(10)室内设施维修费;(11) 、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由乙方验收。房屋装修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使用等情况需经双方确认后,在本合同附件中列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在 日内返还房屋。甲乙双方应对房屋装修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使用等情况进行交验,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进入租赁房屋内。、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省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使用和物业管理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地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规约。、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均应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履行维修义务致使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安全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丢失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