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C2C电子商务税收问题探讨【摘要】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与电子商务相关的税收法律问题受到了世界范围的广泛关注。本文分析了对C2C电子商务实施税收征管的必要性以及对C2C电子商务进行税收征管面临的难题,提出了对C2C电子商务进行税收征管的对策。【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税收管辖权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网络经济的兴起,给人类社会带來了一场空前的信息网络革命。电子商务作为全球性的新经济现象,一方面有力地推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其屮,C2C电子商务因为交易量大、发生频繁、监管成本高、交易主体动态化、高隐匿性等特点对当前的税收征管形成了挑战。因此,如何针对复杂的C2C电子商务交易活动有效地完善我国的税收征管体系,既不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又有效促进C2C电子商务的发展是值得探讨的问题。一、 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对税制的冲击也日渐显现。电子商务的发展给税收征管带来的冲击和挑战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齐国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屯子商务税收原则和条例。西方发达国家形成了以美国为代表的免税派,认为对电子商务征税会严重阻碍这种贸易形式的发展。欧盟坚持在欧盟成员国内对电子商务交易征收增值税,以保护其成员国的利益。大多数发展屮国家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持谨慎态度,未做出明确的规定。相比美国等四方发达国家,我国的C2C电子商务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近几年来才得以迅速发展。国家一直在大力扶植电子商务的发展,给予其税收上的极大优惠。C2C电子商务之所以在近年来得以快速发展,其屮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网络交易成本低廉。二、 对C2C电子商务实施税收征管的必要性电子商务课税问题的关键在于既要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又要确保国家征税权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实现。我国是电子交易输入大国,如果不征税,那么从的。出于税收屮性原则和保护发展屮国家税收管辖权的考虑,我国将不可能长期对电了商务实行免税政策,但应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前提下,选取合适的时机,对C2C电子商务合理征税。C2C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网上购物和网上销售是互联网作为商务平台工具的重要体现,网民和商家可以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各取所需,共同获益,所以电子商务是值得政府和社会大力倡导的网络应用。%。2007年网购市场总成交额达到594亿冗。仅淘宝网一家,其用户数在2007年就达到了5300万。这些网上交易的个体商户大部分既没有进行工商注册,也很少将这部分收入上报税务部门。对于国家财政來说,这笔流失的税款数H是很大的。网民人数的增加以及网购规模的不断扩大,使得网购的比重不断增大,作为一种新型的商务模式,C2C电子商务在未来必将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从国家财政的角度出发,对C2C电子商务进行税收征管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尽管H前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对电子商务实行优惠的免税政策,然而对电子商务课税是必然的趋势,免税只能是暂时的,它不能适应未來经济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半在线交易成为主要的商业交易模式之一吋,不对其课税不但丧失了合理性和现实性基础,而且不足以满足政府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需要。税制发展的必然要求。传统税法的各项制度都是以有形交易为基础建立的,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发展极大地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