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土地征用合同签订合同双方:征用土地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被征土地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 (审批权利机关)批准的 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和工程选点报告等文件,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 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经甲方向征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机关申请和 县(或市,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经甲乙双方实地查看,反复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一、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 亩,其中,稻田 亩,水塘 亩,菜地 亩,坡地 亩,宅基地 亩,林木 亩共有树木 株。所征土地东起 ,南起 ,西起 ,北起 .二、征用土地的各类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据 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 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根据 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规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该地年产值的 %补偿,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着物资按 办法补偿。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均亩产大米为 斤,每斤计价 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 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 斤,每斤计价 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 元;菜地按平均亩产大白菜 斤计算,每斤计价 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 元。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数量计算,共计 人;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每亩耕地的安